一篇被退稿的散文|愛情是最不講道理的事

今天被一種奇怪的挫敗感擊中了,做什麼事情都提不起勁兒,覺得自己什麼都做不成。這篇文章是之前想要向一個公衆號投稿的,那個公衆號收情感散文,我就很努力地寫了篇跟愛情有關的。結果當然是沒有過稿。

我把這篇文章發給小沈看,她說我寫得挺好的,就是跟人家公衆號的風格完全不同。我又重新看了一遍我寫的這個和公衆號裏的文章,發現人家要的是治癒類勵志類的,不是我這種偏激型的。

我可能就是一個過於情緒化、過於偏激的人吧。

以下是被退稿的那篇文章。


我讀書的時候喜歡班裏一個男生。很喜歡很喜歡,上課的時候總是不自覺去看他,一節課下來都不知道老師講了什麼。

他的成績徘徊在中下游,用學生的評價標準來看,絕對算不上優秀。其貌不揚,身高偏矮,長相上也不加分。中二時候的男生,總覺得古惑仔那樣很帥,於是做事情吊兒郎當,與老師對着幹那是常有的事,拉幫結派呼朋喚友,不像個好學生。最過分的是,他常常油嘴滑舌地與班裏的女孩子說笑,與好多女生都有點曖昧。

朋友得知我喜歡他,覺得很是不可思議:“這樣一個人,我真搞不懂你喜歡他什麼。”

我也搞不懂我喜歡他什麼,明明班裏有更“值得喜歡”的男生。那些喜歡打籃球的又高又帥氣的男孩子難道不吸引人嗎?那些穿着白襯衣的學霸難道不值得仰慕嗎?

可是我的目光忍不住跟着他轉,在對上他的視線的時候,又急急忙忙移開,一副此地無銀三百兩的模樣。

明明我成績優異、又乖又文靜,說起來比他好不知道多少。可是面對他,我總是不自信。

我記得《一個陌生女人的來信》裏有這樣一段話:“我不責怪你,我愛你這個人就愛你是這個樣子,感情熱烈而生性健忘,一往情深而愛不專一。我就愛你是這麼個人,只愛你是這麼個人,你過去一直是這樣,現在依然還是這樣。”

多麼無奈啊。他有那麼多的缺點,最重要的是我明明知道他有那麼多的缺點。我從來沒有認爲,我對他的喜歡能夠讓我忽略掉他的這些缺點。

我的喜歡沒有加濾鏡,我常常因爲他不重視學業而感到惱怒,我常常因爲他學着小混混說話做事而感到厭煩,我常常因爲他與別的女生打鬧玩笑而感到嫉妒怨怪。我清楚地知道他是怎樣一個幼稚、世俗而普通的男生。

可是我沒有辦法不喜歡他。我會因爲他燦爛的笑而開心,會因爲他發現我在偷看他而害羞,會因爲揣測他說的話有幾分像情話而暗自竊喜。

我在日記裏寫下想要對他說但不敢說出口的話;我在回憶裏藏好與他一起出去玩的經歷。

我背的每一首閨怨詩,心裏都想着他;我看的每一篇小說,男主角都代入了他。

毛姆的《面紗》裏,男主角這樣說他的妻子:“我對你根本沒抱幻想。我知道你愚蠢、輕佻、頭腦空虛,然而我愛你。我知道你的企圖、你的理想,你勢利、庸俗,然而我愛你。我知道你是個二流貨色,然而我愛你。”

這就是愛情最不講道理的地方吧。我明明把他看得清清楚楚,可是心卻不受控制。“我知道你是個二流貨色”,可是怎麼辦,我就是喜歡你。

蓋茨比知道黛西是個愛慕虛榮的女人嗎?他知道,但是他到死都愛着黛西。白瑞德知道郝思嘉是個無情的女人嗎?他知道,但是他就是舍不下。

我能怎麼辦?愛情本來就是一件最不講道理的事。

以上是當時寫的文章。以下是我今天胡思亂想的。

情感豐沛的人有個好處,我永遠可以想象自己喜歡過各種各樣的人。因爲我最喜歡的狀態就是求而不得,所以我的想象永遠不會停止。我曾經真的喜歡過文中這樣的一個人嗎?也許有一部分特質是某一個人,另一部分特質是我曾經喜歡過的另一個人。

我真的能夠喜歡一個人嗎?我有時候會很懷疑。畢竟上面寫的這種厭煩又不屑的情緒真實存在,就像我不管怎麼說自己真愛柳永,內心裏都知道他“才子詞人自是白衣卿相”是一句牢騷。

愛情是一件不講道理的事嗎?也許不講道理的是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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