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不堪細看

人,尤其是名人,最怕無情趣,在後人的筆下,他們都失去了生氣,成了標準像裏的人。其實,他們也是活生生的人,老話說的好:“神仙也是凡人做。”所以,該有的缺點,他們也有,也喫喝拉撒,只是,在他們身後,被刻意推崇,有的更成了龕裏的偶像,已不是曾經的那個人了。

      習慣上,出於愛護,我們總要爲尊者諱,修飾他,讓他合乎我們所認可的楷模。越是正史,他越偉光正。所以,我不喜歡讀正史,喜歡讀野史,筆記或私乘,雖然也不見得十足切實,起碼近人氣,有些性情的表現。名人,不能只有名人氣,要有人的性情,有一些真真假假的傳奇,就更吸引人了。魯迅的傳記不少,這並不奇怪。但好看,被人認爲寫出魯迅這個真實的人的,卻不多。我喜歡的有一篇蕭紅寫的《魯迅先生》,寫得瑣屑,曾經爲人所不屑。當時,寫的時候,蕭紅正跟端木蕻良同居。端木就表示出很是不屑,他自認才華高於蕭紅,孰料,歷史喜歡開玩笑,蕭紅的作品,越是時間久,越讓人認識到好,而端木的大著,似乎已乏人問津了,他也漸不爲人所知。

      不錯,蕭紅筆下的魯迅,都是些日常所見的小事,瑣瑣屑屑,不過,這正是它的好處,她沒有把魯迅當名人而是當普通人寫,所以,讓我們見識了一個真正生活裏的魯迅。真切,活潑,音容笑貌,都歷歷在蕭紅筆下呈現。

      歷史人物的偉大,是敘述者生花妙筆的結果,或者,原來就十分尋常。這是否否定其偉大?不會的,紮實而生動的細節,才能托起了歷史人物的偉大。偉大從來就不是空中樓閣。越是小處着墨,就越是生動,也越是偉岸。但這道理似乎不被認可,常見的卻是用力太過,乃至加工,拔高,於是,詩的成分就多於事實者,這種情況屢屢可見,成了一種僞造的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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