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今電動車已經成爲很多人的代步工具之一,因爲它相對簡單,製作成本低。
電動車已被城鄉很多人廣泛使用。
電動車的優點:一,廉價。使用成本低,轎車與電動車行駛同樣的里程,前者產生的費用是後者的幾倍。
多數電動車只需要3000到8000元之間就可以購買一臺,相對於普通家庭,轎車動輒十幾萬二十幾萬來講,購買電動車確實省錢。
二,被限制的情況較少,自由空間大。
騎電動車幾乎可以忽略各種電子眼,交通路口壓線以及警察攔車檢查年檢和保險等各種說道,電動車可以說日行無憂。
三,小巧靈活。隨着私家車的日益增多,各城市的交通堵塞幾乎成爲常態。在此期間,電動車以其小巧的身姿,或穿越馬路車流之間,或者在人行道上行駛。
每當堵車時,私家車司機都羨慕電動車。
人們都知道電動車的優點,騎電動車出行的人也越來越多。
針對越來越多的電動車,有關部門兒現在也加強了管理,隨心所欲地騎行成爲了歷史。
前段時間,一個騎車人因爲醉駕,被罰款400元,駕照扣24分。
當事人劉先生感到十分委屈:騎電動車憑什麼扣駕照分?他覺得過於牽強。
據覈查:劉先生的電動自行車時速超過25千米,屬於電動摩托車。但他沒有摩托車駕駛證,車輛也沒有上牌,也不存在行駛證。
執法人員開具的罰單是:罰400元,扣24分。
劉先生認爲騎電動車與駕駛機動車是兩碼事,罰款可以,扣分太牽強。
據權威人士解釋:儘管不是駕駛轎車,但電動摩托車屬於機動車。無論是否是準駕車型,只要出現了影響交通安全的違法行爲,都可以扣分,甚至吊銷駕駛證。
前幾年的電動車作爲非機動車,現在已經把它列爲機動車範圍內。要求上牌兒,帶頭盔、買保險和考駕照,這些制度都必須遵守。
人人遵守交通法,安全出行你我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