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滅

    那晚我們談起人死如燈滅,說着說着,遠處的山頂上的小洋樓都漸漸滅了燈火,什麼也沒有了。大家都同化成黑暗的一部分,認不出個別身份,於是更加恐怖。各人努力扯些靈魂存續與再生的例子,種種靈界滋擾,陰魂作祟也好,證明死後可以續約,彷彿爲現世所作所爲建立意義,便心安了。

        不知怎麼就談到這個,輪迴。想起孟婆茶的傳說,便又回覆恐懼。要是前世的記憶盡洗,再投胎,那個我已經認不得我。不錯,又是一條好漢,那好漢卻冷然審視着已經亡故的我,我關注的只是現世的我,我在今生今世才產生意義和感覺。

    僅僅是假設,座中兩個都是基督教徒,不信有輪迴,只信千禧年,審判到永生。這好像較有人情味,大家不單把今生理性上的功過帶到來生,同時也得以把感性上的記憶作爲依附。信教便有這個好處。所以,安全感只歸於他們,我什麼也沒有,包括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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