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生活中的社會服務項目,有個人、家庭、社會的服務,有專項業務、綜合業務和特殊業務等等服務,五花八門、比比皆是的服務項目。
各項社會服務都要付出勞動代價,必須要支付給勞動者一定的報酬。服務的項目、性質和等級不同,需要支付的勞動報酬也不一樣。
服務是爲了給予需要服務的人和社會團集,關注、照料、幫助需要辦理的事物。協助他們辦理需要處理的事物,很勞心費神、繁索勞累。應該給予服務者鼓勵弘揚,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
個人自願爲個人或者是社會服務,不計報酬,是值得社會稱讚和表揚的。社會團體爲個人和社會服務,不計報酬,更值得社會讚譽和弘揚。
有償爲個人或者是社會服務,必須由被服務者支付服務者的勞動報酬。豪無異議、這是尊重勞動和服務,也是尊重勞動者與服務者,呈現出被服務者應該履行的諾言。
現實社會生活實際中,產生的諸多勞務糾紛事件,都是因爲勞動協議不明確,服務質量有差異,服務雙方層次不對等所造成的。
出現爭議和矛盾後,不是各自檢查自己的缺點不足,而是強調各自的理由,推託應該承擔的責任。利用粗暴蠻橫、獨霸壟斷勢力、不講常規道理,把責任推給對方承擔。
這種行爲不利於解除矛盾糾紛,而且會促使矛盾升級,造成更大的傷害。致使其失去信譽、失去品格、失去更大的經濟利益,得不償失。
服務要質量到位,不能夠弄虛作假、僞裝欺騙。協議細緻明確,執行兌現不打折扣、推託抵賴,不以勢力欺壓對方。服務與取得勞動報酬,服務的雙方、各取所得、勞動糾紛就不能夠產生。
2021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