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快樂和幸福(9)

這些反對意見忽略了這樣一個事實,即幸福和不幸福表達了整個生物體的狀況、表達了整個人格的狀況。幸福和生命力、情感強度、思想及生產性的提高相關聯;不幸福則與這些能力和功能的衰退相關聯。由於幸福和不幸福都是我們整個人格的一種狀況,因此我們的身體對它的反應系統比我們的意識對它的感受更明顯。不幸福常常表現爲拉長了臉,無精打彩,疲憊或像頭疼之類的病症,甚至更加嚴重的疾病形式;而身體感覺良好等則可能是幸福的一個“徵兆”。的確,我們的身體比我們的心理更不易受矇騙,人能夠接受這樣一種思想,即將來有一天,幸福和不幸福的存在及其程度,可以通過對人體進行化學觀察而得以推斷。同樣,我們的精神和情感能力也要受幸福或不幸福的影響;我們的理智及情感的強度也依賴於它。不幸福削弱我們的整個心理功能,甚或使它癱瘓;幸福則能提高心理功能。當個人實際上並無幸福時,他那幸福的主觀感受只是一種有關情感的思想幻覺,而與真正的幸福則全然無關。

快樂或幸福只存在於人的頭腦中,而不是他的人格的一種狀況,我把此稱爲虛假的快樂或虛假的幸福。例如,一個人作了一次旅行,且感到很幸福,然而,他那種幸福感是由體驗了一次快樂的旅行所產生的,而實際上,他也許對失望和不幸福無所覺察。一個夢可以向他展現事情的真相,或者,他會在以後認識到這並不是真正的幸福。虛假的痛苦也可能在多種情況下得以觀察,在這種情況下,痛苦和不幸福是習慣上的推斷,因此它們被感受到了。虛假的快樂和虛假的痛苦實際上都只是一種僞裝的感受,它們是關於情感的思想,而不是真正的情感體驗。

發表評論
所有評論
還沒有人評論,想成為第一個評論的人麼? 請在上方評論欄輸入並且點擊發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