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意能“取得”嗎?還是它是與生俱來的能力

一般對創意過程的想法是這樣的:

一個有天賦的人得到一個來自外在的靈感,然後根據他的天賦,做出創意作品。

這種說法等於承認創意是發生在個人身上的事情,並不是可培養的能力。

如果真是這樣,這本書就不用寫了。

這看法爲何普及化,我認爲是因爲我們太不瞭解創意。這也難怪,因爲創意本身具有一種神祕的色彩與力量,坊間又充滿各種描述創意天才的離奇故事,形成神話,讓我們認爲創意不是我的事,而是那些天才的事。

是這樣嗎?回想自己學習創意的道路,確實,我曾師事於多位著名的老師,學到很多工具運用到劇場藝術上,但沒有一位能教我創意本身——如何有創意!老師們甚至不認爲這是他們教學範圍內的事,他只能提供仿真的對象,其他是自己要去摸索的。

所以說,我個人學習創意的方式跟大部分創意人一樣痛苦、在黑暗中摸索。要寫什麼?如何寫?通過一次又一次新作品的折磨,慢慢掙扎,到某一天,開始掌握那神祕的過程,纔敢說自己對創作有那麼一點心得。多年以後,我自然也認爲每一個人需靠自己摸索才能學習創意,沒有人能教你。

爲彌補缺憾,這些年我常讓學生參觀我的創作過程,以爲學生如果專心,就能夠捕捉到那神祕的創意時刻,那個一場戲甚至整個作品在工作中突然如魔法般結晶、成形的時刻。

在學生面前就曾經發生過這樣的事。在“即興創作”排練中,我和演員突然靈感大發,從無中“變”出一場精彩的戲。我想這下好了,在場的學生們終於目睹了一次完整的創意過程,但我驚訝地發現,他們還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還搞不清楚狀況,根本沒看到!

後來我明白,就算他看到,也不等於他能夠模擬。實在太難了,就像觀摩一羣魔法師發明一種新魔法一樣,這種經驗無法分析,也無法複製。

回顧自己的經驗,通過漫長的學習過程,我內在的某種創意能量被啓動了,被釋放出來了,變得務實可用。光憑這一點,就表示創意是可能學、可能教的,而且每個人都可能同樣具有可被啓動的潛在創意因子。

重點是,能不能整理出創意過程的關鍵共同點,讓我們有方法可學習?

創意是神祕而複雜的,但神祕而複雜並不表示不能學。關鍵在於我們是否真正瞭解創意過程中到底發生什麼事?從這一點出發,就有機會剖析並學習創意。


摘自《賴聲川的創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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