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愿生活充满热爱,不负年少轻狂

小学的时候我和身边的几个伙伴都很喜欢打篮球,那时间虽然不怎么会打,个头也很矮,但是打篮球的那种乐趣真的令我们都很快乐。无意之间,我展现出了唱歌的天赋,也因为自己真的很喜欢旋律的婉转与呼吸流畅的那种感受,但也因为是在农村,很多同学没有听歌的条件。而会唱歌的我在人群中也显得很特别。那时间我很想找到一个同样也喜欢唱歌的伙伴,可是一直到初中也没有遇到。

在男生人群中,篮球就不约而同地成了我们共同的兴趣与语言。也可能是因为自己的兴趣比较广泛,身边一位很好的“朋友”对我说:“你打篮球真的特别糟糕,动作很难看,为什么我们一起打篮球的伙伴中,就你最差。”我记得我们两一起走在那条通往学校的柏油马路上,他一个字一个字清楚地说着我,我很怕在众人面前出丑,也以为他说的是真的,初中时间,我再也没有碰过篮球。别人打篮球的时候,我就在场边看着,想打却不敢上场。而那时我也没有找到喜欢唱歌的伙伴。

高中时间,我逐渐意识到他的意图,却也一直对篮球拾不起信心,依旧单纯地认为自己会在球场丢脸,不敢勇敢地打进攻。带着这样的认识,带着我是一个篮球弱者的想法,我一直从高中打到大学(不要以为我是什么校队的,我是很喜欢,但是那个水准远远不及)。而篮球才像是我们真正的初恋,我们一直带着篮球,带着对它的喜爱走过我们一整个青春。

那一年也正是德里克罗斯如日中天的一年,NBA史上最年轻的MVP,我还清楚地记得他接过MVP奖杯那一刹那,少年英姿,意气风发,那个画面也永远记刻在我的心中。因为无比感叹于他的突破技巧,因为无比喜欢他在球场上的勇敢无畏,所向披靡。我也会刻意地去模仿他的突破。时光的洗礼,总会褪去一些人,而后又会给你带来一些不同的人,伙伴们的名字也像是一点点光亮,让我感觉到了久违的友谊。时光更迭了身边的人,却唯独没有带走篮球,没有带走那份喜爱。

快速运球,变向,晃过对手上篮,这些动作在我脑海中出现过无数次,我努力地学习着罗斯的突破技巧,用不专业的动作来阐释自己对他的喜爱。我们喜欢在私下都会讨论自己喜欢的球星,说道罗斯时我意气风发,言语滔滔,从此他们就叫我罗斯,每当我突破上篮得分的时候,他们就会在场边拼命的呼喊罗斯,MVP。那个时候,我感到了一种久违了的温暖,那是一帮朋友的鼓励与欣赏,而不再是恶意的批判与嫉妒。也正是那个时候我才真正喜欢上篮球,无论走到哪都想让篮球融入我的生活。

阳光,矿泉水,跳动的篮球,熟悉的球友,快乐,友谊,鼓励,喜爱,一个很长的下午,一声声呐喊与助威,以及整个漫长易逝的青春。也正是这些记忆滋养着我,让我对生活始终保有着那份诚挚的喜爱,拥有健康的生活。遗憾的是,我依旧没有找到一个喜欢音乐的伙伴,遗憾的是对于音乐在心里的那一块,依旧没有出口,真的很想唱的时候,我就打开音响,一个人呆在家里,一个人唱歌给自己听。

有一次我在门口阅读看书,意外碰到了以前的音乐老师,他忽而走过来蹲下来问道我说:“现在是不是还喜欢音乐,还在唱歌吗?”我点头说是的。他忽而露出欣慰的笑,说:“在我们农村,音乐毕竟是小众,但不要因为小众而泯没了自己的喜爱。”那一刻,我的心里一颤,呆呆地望着他,忽而觉得那时的孤单与独特,那时的突兀与坚持,仿佛都有了意义。如今,我还是热爱,但还是孤单,但因为热爱充满了生活,所以孤单也显得没那么重要了。

我怀念那个时常插着耳机,时常哼着歌去往球场打球的那个我,那时少年依旧,不减性情。我愿自己长此以往,对于生活,对于友谊,对于篮球,对于音乐,以及还未来的爱情,都有着自己的真诚与独特。

记得2014年的那个下午,我们一帮朋友去球场打篮球,偶遇了那个批判我的“朋友”,我们没有多余的话语,他一直站在球场边看球,而我久久没有上场,之后我开始打球的时候,扭过头看到了他扭曲的眼神,也终于知道了那场长达6年“友谊”的真相。那时,我没有说话,只是觉得遗憾,遗憾他从未正视过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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