慘不忍睹的結尾

本以爲,我和老闆之間,發了工資之後就形同陌路,結果沒想到比這更慘,形同仇人。

上個月的工資,老闆以學生不滿意爲由,扣除了那位學生對應的課時費。

我對這個理由很嗤之以鼻,因爲學生對我不滿意,就能否定我平時的全部工作嗎?在這個學生身上,我花了很多精力,做了很多題,備了很多課,結果最後學生每次都晚到,導致課時計劃一直往後拖,而最後卻喫力不討好。

而老闆,四月份的工資並沒有提到“學生不滿意,扣除對應課時費”這回事,憑什麼結果要我來承擔呢?

老闆之後給我打了個電話,罵了我一頓,我只感到委屈,同時深度懷疑我的能力。會不會,真的如他所說,我的教學能力真的那麼差勁,學生會退費。

誰知道呢?這次實習,可當真讓我印象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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