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好的捐款,怎麼就變成了任務?

“這些學生今天沒帶募捐錢,請家長支持一下,今天必須完成任務。”湖南湘西某小學,老師把未捐款的學生叫到講臺上,然後拍視頻傳到家長羣。

看到這條視頻的你勢必和我一樣氣憤,這還是人民教師嘛!昨天晚飯後看到視頻,我一直在思考:這位老師的做法合不合適。

捐款看的是個人意願,捐與不捐是個人的自由,沒有規定說“必須的”。而該老師的做法並沒有尊重學生的意願,反倒是剝奪了學生的自由,變意願爲強制。

據我所知,法官在審判犯罪分子的時候纔有這個權利,而且還要以法律爲前提。什麼時候老師也有這項權利?學校不是法庭,老師不是法官,學生也不是犯人,所以我覺得這位老師這麼做不合適。

還有一點讓我最不解:說好的捐款,怎麼就變成任務了?

“今天必須完成任務。”這是那位老師的原話。什麼是任務?任務是有要求、有標準的工作,順序是:下達——接受——完成。無論接受者接受任務時是主動還是被動,這都與捐款的意願和捐不捐款的自由沒有關係。

什麼任務?誰的任務?誰下達的任務?

前兩個問題的答案是擺在桌面上的——募捐任務,老師的人物。第三個問題不好回答,但細想一下不難發現,俗話說:“大魚喫小魚,小魚喫麻蝦,麻蝦喫淤泥。”

據新華社消息,目前此事處理結果是:涉事老師記過調離校,學校校長免職。經查,本次募捐是由該縣教育基金會發起,募捐款項將全部用於獎勵優秀師生和教育工作者、救助特殊困難師生以及開展“園丁之家”等公益慈善活動。

最後我想說的是,將捐款變成任務、自願變成強制或被自願,已經背離了公益和慈善的初衷,即便募得也會讓人鄙視。

韓愈說:“師者,所以傳道受業解惑也。”學校是育人的地方,不該再讓老師兼職募款者,能做好傳道受業解惑已屬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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