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大叔偷錢看人性的黑暗

無戒學堂日更第23天

“我拿他錢是提醒他的,要不他下回還這樣漫不經心。”這是日前江蘇徐州一位59歲的大叔在偷了別人的錢,被抓後爆出金句。

5 月 17 日,徐州一名送貨員將 1 萬元貨款放在手提袋內,手提袋掛在機動三輪車廂的前側,結果剛離開 10 分鐘,手提袋內的 1 萬元現金就不見了。

1小時後,民警抓到偷錢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後,他竟稱:“我拿他錢是提醒他的,要不他下回還這樣漫不經心。”

嫌疑人王某某,59歲,有嚴重的聽力障礙,致使民警的詢問工作異常艱難。必須一個人詢問,一個在其身邊做人形“傳聲筒”,整個詢問過程下來,民警的喉嚨都沙啞了。

但是王某的作案的動機卻讓民警啼笑皆非,王某大言不慚,言辭雷人:我偷他錢是因爲他不經心,要不然下回還這麼樣,我這是提醒他。

當民警詢問其既然提醒人家爲什麼不還給人家時,嫌疑人竟說:還給他下次他還不經心。即使自己不偷,東西下回也會丟。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不是自己的東西就不能據爲己有,把別人的財物偷走,還大言不慚的說的說是教訓他,真的是恬不知恥。

現實生活中總有這樣一些人,把做壞事當成做好事,喜歡強詞奪理。不管什麼時候,總是打着爲了別人好的名義,替自己謀利。

有的人甚至在做了壞事之後,還振振有詞,就像廣西男子周立齊,偷了電瓶車後,一說話就語出驚人,“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

這個王姓大叔就是這樣,言辭之間好像自己沒什麼錯。在他看來,自己之所以偷錢,就是爲了警告不細心的人。

但是一深究就會發現,他如果是爲了警告對方,爲什麼不等失主呢。在大叔的言辭之下,掩蓋的無非就是想據爲己有的想法。說是教訓別人,其實就是給自己偷東西找個說法而已,讓自己心安理得。

偷東西本來就是不對的,但是強詞奪理更是不對。固然,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想法,但是這種奇怪的想法,想想就讓人覺得離譜;偷拿別人的東西,還說是教訓別人,真的把自己當老師了,何況這個老師還是偷東西的,哪來的勇氣讓你如此蠻不講理呢! 

大叔的邏輯真的是神邏輯了,明明是自己見財起意,卻怪別人不多加防備,不將錢看緊點,這讓人聯想到大街上的鹹豬手,明明是自己見色起意,卻怪別人穿得單薄。

雖然這名小偷是一個59歲、且患有聽力障礙的大叔,但法律就是法律,該怎麼判還是會怎麼判,並不會因爲他是一個快60歲的大叔而有所“優待”。

從這位大叔之所以偷東西來看,主要是因爲他們的法律意識太過薄弱的原因。他看到三輪車停在那兒,車上又無人,周圍人很少,就順手牽羊了。希望這位大叔在受到相應的懲罰後,可以加強法律意識,改掉愛佔小便宜,順手牽羊的這個毛病。

也希望這個案例能夠讓更多的人明白,人都有黑暗的一面,可我們之所以被稱之爲人,是因爲我們可以控制住自己的慾望,知道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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