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訴重難點總結


        結合近期學習心得,現將民事訴訟法中總論和程序法的兩個重難點及應對學習方法總結如下:

    (1)管轄制度:管轄只解決一個問題,即案件應該由哪個法院審理最合適。管轄最難的不是制度本身而是數量,因爲管轄的具體制度實在太多了,一般學習時容易都理不清楚它們之間的關係,做題(尤其是合同糾紛)的時候根本分不清應該用哪個制度去分析,對於這種問題,我們可以畫個圖把解題思路梳理清楚。

    (2)二審程序:本質上是一審裁判的救濟程序,當事人不服一審裁判的,就可以通過上訴去找二審法院,讓水平更高的法院再審一遍。這裏的常考點是當事人上訴的訴訟地位、二審法院的審理範圍、結案方式,很多地方都需要和一審程序結合、對比起來學,但如果只是看着講義上的文字表述去一個個的對應,就會越來越混亂,分不清哪些是一審的哪些是二審的了,這個時候就不能只在腦海裏面空想,一定要動手,用流程圖把二審程序的所有環節都理一遍,理完後再把一審的流程圖放在旁邊對比,就一目瞭然,不會弄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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