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出生命的意義》接近尾聲,很享受和大家一起共讀的時間,今天我選了下面的三點。
1,苦難不一定是追尋意義所必須的,但儘管有苦難,生命任然可能有意義。承受不必要的苦難與其說是英雄行爲,毋寧說是自虐。
是的,我們沒必要通過苦難去尋求生命的意義,從苦難中收穫經歷。但是苦難來了,我們沒必要去畏懼,苦難也是生活的饋贈。
2,讓我們警覺起來,從兩個方面:因爲有了奧斯維辛,我們知道了人能夠做什麼。因爲有了廣島,我們知道人正處於什麼樣的危險之中。
人性中有善的一面,也有惡的一面。我們多多發揚自己善的一面,但是也警惕周圍惡的發生。
3,人是負責任的,應當實現自己生命的潛在意義。
我們需要自由,但是我們也需要有責任心。弗蘭克爾醫生建議大家去做某件“爲了某事或者他人的事,或者獻身於某種事業或者所愛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