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貌取物”准不准

下班后,把办公室娇贵的兰花小主们好好的喂饱了水和营养液,正一趟趟累的脚痛时,接到同事好姐姐急切又关心的电话:快递点有我忘取的生鲜快递包裹,有人都提醒到她那了!

哎呀,这两天忙的,又忘东又忘西了。到了快递点,还被老板又来了一顿殷切的叮嘱:自己买了啥,可得记得仔细捋捋,这都多少天了哟……

回到家,两个手拎加胳膊肘夹的把我新入手的大小快递包裹送上了小花园,看到小花儿们在今晚绚丽的火烧云下光芒万丈,真的是美的很哟!

激动的准备掏手机拍下,一摸口袋空空的,这是光忙着拿快递了,手机又被落车子上了。迈着酸软的小细腿,继续下楼上楼吧。

下楼时碰到某人拎着菜和水果回来了,感觉自己是严重的不务正业。于是拿回手机后,就态度端正的做好二厨工作。待一切帮完,到小花园一看,光芒已全部被太阳老人家给收走了。有点不甘心,那就拍点余辉吧。

拍拍看看中,发现一个我以为是野草的宝贝竟然开花了。记得可能是春天买花时,商家送我的种子。当时也不知道是什么,就随手撒在那棵忘记了吃自己长成洋葱树的盆边。

前几日,看洋葱都长开花了,两朵花大喇喇的高高杵着,愣头愣脑的。在它们旁边,同样长着两棵和它们比起来,略微显得细致的两棵大高个子野草。当时没忍心拔掉的原因,是觉得它们是物以类聚,虎刺刺的挺配,心想着让它们作个伴算了。

谁知道今天给我个惊喜,这两大个子,枝上花苞苞有许多,一朵半开的花颜色是淡淡晕染的紫色。这时我再看它们的高个子,竟然觉得一点都不显笨拙了,甚至还有种大气的国际模特范。

于是自我提问中:现代人的眼睛看外界,多认为"以貌取人"是有一定可取性的,但这"以貌取物"是不是还真不一定准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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