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真的有意義嗎?

儒家文化一定強調生命是有意義的,但對存在主義而言,存在是一種狀態,本質是存在以後慢慢找到的,沒有人可以決定你的本質,除了你自己。

所以存在主義說“存在先於本質”,必須先意識到存在的孤獨感,才能找到生命的本質。

有一部戲劇是貝克特的《等待戈多》,兩個人坐在荒原上,等待着一個叫做戈多的人,等着等着,到戲劇結束都沒有等到。生命就是在荒蕪之中度過,神不會來,救世主不會來,生命的意義與價值也沒有來。

從小到大,我們都以爲生命是有意義的,父母、老師等所有的大人都在告訴我們這件事。

文學裏常常會呈現一個無意義的人,但是他活着。

卡夫卡的《變形記》用一個變成甲蟲的人,反問我們:如果有一天我們變成一隻昆蟲,或是如魯迅《狂人日記》所說,人就是昆蟲,那麼這個生命有沒有意義?

我想,有沒有可能生命的意義就是在尋找意義的過程,你以爲找到了,卻反而失去意義,當你開始尋找時,那個狀態纔是意義。

現代的文學顛覆了過去“生下來就有意義”的想法,開始無止盡地尋找,很多人提出不同的看法,都不是最終的答案,直到現在人們還是沒有找到真正的答案。

陳凱歌的《黃土地》裏,那羣生活在一個荒涼的土地上,像土一樣,甚至一輩子連名字都沒有的人,他們努力地活着,努力地相信活着是有意義的,或許就是另一種形式的生命意義。


然而不管生命的意義爲何,如果強把自己的意義加在別人身上,那是非常恐怖的事。

我相信,意義一定要自己去尋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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