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着的成本

今天看個小視頻,說的是在大集體時,一個青年社員,在幹活時被驢踢了,生產隊長準他了三天假,並且每天給記八分。但那時男的勞動日是每天十分。

這樣這人就覺得虧了二分,心想如果不是被驢踢住,每天就是十分。所以就去給生產隊長論理無果,就將生產隊人告到了大隊。

大隊維持原判,這人又將生產隊長連帶大隊長一併告到了公社。公社也維持原判,這人又將生產隊長連並大隊長、公社管事的又告到了縣裏。

這樣一級一級告到了省裏,是連帶各級的人一併告的,這樣已經四十多年過去了,此案還是未果,這人也已經七十多歲了。幾十年的時間,沒有結婚,孤寡一人,但是他說他爲了正義,不是爲那六分而告,他會繼續告下去的。

唉!這樣的執着值嗎?

發表評論
所有評論
還沒有人評論,想成為第一個評論的人麼? 請在上方評論欄輸入並且點擊發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