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爸

今天,真正見識到了什麼是真正的的狼爸——今天黃昏時分,大約18:20分左右,我在紅花湖游完泳上岸往南門停車場走時,大約是在綠道13公里處的地方,看見一個年齡在七歲左右,有點微胖的小男孩迎面走來,他噘着嘴,有點不高興的樣子。開始我沒有注意到他,因爲我前面幾位男士正放慢腳步在看着這個男孩,並且說了一句狼爸。這時,我身後大約幾米遠的地方,一位穿灰色上衣,黑色中褲的三十多歲的男士在衝着男孩指手畫腳。我順着前面幾位男士回頭看的方向也回頭看了一下,那位灰色上衣中年男子,應該就是小男孩的父親,他衝小男孩吼叫着,責怪小男孩跑步偷懶,哦,原來他是在帶着孩子跑步。小男孩應該是跑累了,所以跑慢了,掉隊了,但又被他父親的威力所震懾,只得不情願的跑向他爸爸。這時,令人震驚的一幕發生了:男士揮着手,啪的一聲,一巴掌狠狠打在小男孩臉上!這一巴掌打的結實啊,我隔着幾米遠都聽的清楚。這還不夠,緊接着,男士一腳狠狠踹在小男孩屁股上,然後又朝他的頭上捶了兩拳。真正的拳打腳踢,手腳並用。可憐小孩哭得不敢哭一聲,還得忍痛繼續跑,迎來路人們驚詫的目光和憤憤不平的討論聲,譴責這位狠心的狼爸。

......

唉,當時我心裏那個氣呀,一直到走到停車場,心情都沒有平復下來,爲那個小男孩感到悲哀——如果是我的孩子,我疼他都來不及,又怎麼會捨得打他一下?記憶裏,我好像從來沒有打過我兒子。

......

繼而聯想到我小時候,我的父親也這樣對待過我,印象深刻的有兩次,一次是我放牛時看書,看的入迷時,牛吃了別村的莊稼還渾然不覺,結果被主人告到家裏,我被罰跪,還捱了鞭子;還有一次是我第一次談戀愛,父母反對,罰跪加鞭打。當然,我捱過父親的打肯定不止這兩次,只是這兩次印象比較深刻而已。

所以,我一直認爲,被家暴過的孩子,長大是沒什麼大出息的,因爲自卑,不夠自信,只能平庸的活着,比如我自己。我覺得我的平庸,跟我小時候的成長環境是息息相關的,影響我的,是一輩子啊!

所以,我心裏一直有一個聲音:悲哀!

(此文寫於昨晚,今天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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