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的諸多稱謂


瀏覽新聞——“白銀市景泰縣縣weishu記李璧於6月9日上午10點左右,在家中跳樓自殺,享年57歲”。一看就彆扭(此處本“好笑”,因有幸災樂禍,不地道之嫌,遂改爲“彆扭”),爲甚?“享年”一詞不順眼哪。雖然尚未來自官方的正式結論,但十有八九是畏罪自盡。這些個事兒,但凡一個稍有點兒社會經驗的成年人,都讀得懂的。可報道者卻用了一個“享年”,甭問,一定是個大馬哈,二愣子,弄不好當初高考作文連段落都不分的那種爛爛考生   。

嘛叫“享年”呢?

享者,接受某種符合自家內心意願,合乎心意亦所需之情感關照或物事物件也。那年高之人或瀕臨死亡者最需要嘛呢?那就是健康和壽考。那就是說,如果死者過世時的確歲數較大,也的的確確一輩子沒做什麼大的惡事虧心事因而也獲得了後人的尊敬,那就可以享用“享年”一詞了。而一旦有其中一條欠缺,那“享年”就用詞不當了。比如死時只五六十歲,生事未了,壯志未酬,心有不甘卻英年早逝,你說能是“享年嗎,《三國演義》裏的袁術,“坐於牀上,大叫一聲,倒於地下,吐血鬥餘而死”;司馬師呢,“大叫一聲,眼睛迸出而死”;周瑜死時那就更痛苦了,迷迷瞪瞪,渾渾噩噩,“徐徐又醒,仰天長嘆曰:‘既生瑜,何生亮!’連叫數聲而亡,壽三十六歲”......被死神拿捏着毫不鬆手的這些倒黴蛋,痛尚來不及,何談“享”受?

其次呢,一定要受人尊敬,最起碼是家人晚輩的愛戴,不是聞名一方的英豪,大拿大佬大富大貴之類沒關係,但一定是爲這個家族的延續和家庭的立足做了應有的付出,已然足夠,當其七老八十,生命之燈默默熄滅時,也足可“享年”。

至於那些爲國家利益爲民族大義辛勞一生,奉獻一輩子,受人崇拜敬愛的老者過世,那就更有“享年”的資格了。

而小文一開始死去的那位呢,可以用“”歿年”“卒年”“終年”等等,之確確實實不適用“享年”,筆者若是死者家屬都不幹:媽de好像俺們一家都心滿意足,歡呼勝利似地;小子,你也太不地道了吧?

如果把死亡這檔子事分爲三個等級的話,筆者以爲,那種功德圓滿,年事也高,死無遺憾,一生之心願也大抵實現的死者最高。次之呢就是意外死亡了,比如忽然遭遇不可抗力或因大意而致命,像車禍殞命,遭逢水火什麼的。人嘛,你不找死,但架不住死神來找上門呀。沒辦法,也認命。而最不能理喻的就是那種以雙手來結束自家性命的那種自鑽牛角,命運的意義不首先就是活着嘛。從這個角度說,上述的跳樓者也難以“享年”,連“橫死(遭遇意外而死)”尚且不如,那“享”自何來?

小文結尾之際,忽然想到一個問題:以萬億而計的漢語詞彙裏,你道表示同一物事的語詞,哪類最多?唉,怕就是這個表人死的稱謂了吧?那幹嘛弄恁多呢?也簡單,死法不同嘛。說得更加準確些,是面對各式各樣的離世,活着的人感受各不一樣,或哭哭啼啼,悲悲慼慼,或奇奇怪怪,痛痛癢癢,故而就出現了林林總總的各種花式稱謂。

以下隨便列舉一些筆者隨想到的草根版的此類詞語,權當你我在上一堂坊間語文課:

嗝兒屁了,玩兒完了,小命沒了,見閻王去了,屁根兒着涼,撂挑子,聽蛐蛐兒去了,歇涼涼去了,喫飯的傢伙沒了,蹬腿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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