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啥都要有責任心

我們今天收了一個從嘉興來的案子,通過這個案子,我真得覺得身處離婚案件中的當事人,真是受盡了心理的折磨,離婚案件也許是最最煎熬的案件。

她是上個月28開庭的,開庭的時候對方律師列出了她一年裏大額異常資金變動70多萬,其實她的律師提前見過這個答辯狀和證據,但是居然沒有任何準備。

幸好因爲房產價值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休庭了,她昨天中午諮詢的我,下午就坐動車來了,晚上住在我們律所附近的酒店裏。

今天上午見了面,非要委託,不是我矯情,其實我不是特別想接這個案子,標的額不大,爭議也不大,案子也不復雜。

只是工作量稍微大一點,需要一條一條整理這些資金的來去明細並附上證據,真不是什麼高深的工作,就是繁瑣一些,只要肯下功夫,不難。

如果我接,也只能按照我的最低標準收費,而她呢,已經給另外一個律師交了費了,也退不了,而且相對來說我的收費真不低,我真不願意讓她花這個錢,我也不願意折騰這一趟賺一個最低收費。

我跟她說,我給你講講,你回去讓你的律師照着做就行,她不聽,非要委託我們,非讓我們去開庭。

說她上次開庭,坐在法庭上,她的律師啥也沒說,當對方律師提出這些錢的時候,她有好多話說,又說不出來,那種感覺又氣憤又窘迫又害怕,再也不想經歷一次了。

今天還有一個諮詢,一個西寧的女士,她說她找了律師一個半月了,要求起訴並查封財產,但是她的律師一直讓她等,說查封差不了。

還有一個諮詢是訴前調解不成,但是兩個月了,律師還沒給立案,而她特別着急,因爲孩子已經一歲多了,她怕拖過兩週歲。

我真是納悶了,這都是什麼事兒呢?怎麼會有這樣的事兒!我們5月25,5月28,接的兩個案子,一個起訴離婚,一個起訴小三,都要求查封財產,上個周查封完了,連開庭的傳票都下來了,一個這個月22開庭,一個25開庭。

我們的案子,都是我指揮,具體於律師實施,我跟於律師的要求就是,不管你加多少班,睡不睡覺,接了案子48小時內必須起訴,需要查封的7天內必須查封完畢。

打官司呀,特別是離婚案件,哪一個不是內心焦灼到了一定地步,恨不能睡不着覺喫不下飯,你這邊磨磨唧唧的幹事兒,不是急死她嗎?

有時候想,是不是我這個性格太急躁,所以才感覺壓力這麼大,收一個案子就背上一個大石頭,人家那些穩重的律師,人家是怎麼做到不離不晚四平八穩的,我是服氣了!

我真是不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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