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能讓讀者產生共鳴的恰當理由

在這裏,對“主人公思考”這一點稍作解釋。當主人公思考時,身爲作者的你應該也在思考。如何行動?忍到什麼程度?選擇哪種方法?作者必須與主人公感同身受,一同思考,因爲這關係到主人公的性格和角色刻畫。

然而,沒必要讓“主人公=作者”。主人公的性格不等同於作者的性格,不然我非得死過一萬次不可。作者必須先決定,主人公是被打一拳就立刻還手的人,還是會在被打第二拳時再還手,或者被打十拳他仍會忍耐。被打十拳仍不還手的人做主人公也是有的,但作者需要解釋主人公爲何能忍耐到這種程度,要提供能讓讀者產生共鳴的恰當理由。

例如,主人公以前是拳擊手,曾在賽臺上打死過人,現在則放棄拳擊,當了上班族。這樣的一個男人,有一次在街頭被地痞糾纏,捱了好多拳,卻毫不還手。這是理所當然的。因爲他曾用拳頭打死過人,所以只能忍。但在周圍的人及讀者看來,他是因爲怯懦而甘願捱打。當讀者得知主人公的過去,理解主人公只能忍耐時,主人公在讀者眼裏就會變得與先前的印象截然不同。這就如同前面所說的“似壞實好”一樣,角色塑造也需要讓人物形象有一定程度的反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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