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任性

臨近快下班了,同事小白從別的辦公室回來了。

因爲我們支會的“六一”和“才藝展示”兩個活動的獎品還沒有買好,小白今天一直在糾結買什麼東西,所以她說:“剛纔問她們了,兩個活動獎品可以買在一起。我準備就買一個500元的東西了。”

我聽了一愣,什麼情況?

“誰說可以買在一起的?”我立即問她。

我們這兩個活動,一個是300元標準的獎品,一個是200元標準的獎品,因爲是兩個活動,需要分別粘貼報銷單和請示報銷的,所以我在通知中是有明確說明的。

小白說:“她們都是那麼買的,說是支會主席同意的。而且說二三百的東西在京東沒法買。她們好幾個人都是買的500多耳機,發票是開在一起的。”

我真就想不明白了,交待好的事情,怎麼到了我們支會就能給改了。還說什麼二三百的東西沒法買,怎麼別的支會就能買?你們比人家多什麼?我在支會主席羣裏是有明確要求的,誰同意可以合併購買了?

我立即給我們支會負責文體活動的支會委員打電話,詢問獎品購買是不是如小白講的那樣,結果還真的是真的。

我絲毫沒有客氣,我說,沒有人通知你們可以合併獎品購買,因爲這是兩個活動,只能分別報銷,所以你們拿發票過來我也只能按照一個活動獎品標準來報銷。

她說很多人都已經買完東西了,問我那怎麼辦?我說我沒辦法,是你們不按照要求來的,你們自己處理。

報銷的權利在我這裏,你們不符合要求,那對不起,報不了。所以,她們任性也沒用。

沒一會,她又打電話過來問我,如果一個獎品超出限額標準了怎麼辦?我說多出的自付。

看來,她們是想折中一下,已經買的商品自己負擔超出額度,再另行購買一件200元標準的。你願意自己多掏錢,我也擋不住。

這些人,任性慣了,佔便宜慣了,可是工會財務是有規定的,沒辦法慣你們的毛病,任性的代價只能自己來負擔了。

看來,以後的獎品購買,權力還是不能下放了。這些人,平時看着一個個比誰都講原則,多一點活都不幹,多一點任務都斤斤計較,現在怎麼這麼放任自己了?怎麼這麼不講原則了?寧可我辛苦一點,自己琢磨、自己買、自己發,也不能這麼亂乎了,惹出那麼多奇葩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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