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我參加1000天視頻演講+寫作挑戰的第818天。
昨天分享到曾國藩一杆子打翻了一船人,皇帝、高官、普通京官、地方官。有了那次他畫了一幅畫,被所有人嘲笑,覺得非常丟人,也讓他有了辭官回家的念頭。
曾國藩從考上舉人在京城做官,做官13年都沒有回過老家,他也多次想回老家看看爸媽,只是一直苦於沒有回家的路費。
一個在京做了13年的京官,且做到正二品,爲什麼還沒有錢回家,還欠了不少外債,債主們也不讓他回家。來看看那時曾國藩的收入和支出。
收入,明清時期,官員的薪水都比較低,曾國藩一年的收入大概125兩銀子,根據物價類比,那時候一兩銀子相當於今天的200塊。
所以曾國藩的主要收入,薪水,一年大概25000元。其次,京城的官員還有一些灰色收入,就是地方官給京官的“打點”。
地方官有當地的稅收,朝廷有一個數,地方官有時收的多的就自己留下,所以地方官會比京城的官員更富有。地方官也願意和京官交往,瞭解更多信息,處好關係。
而在歷史記載中,京官大部分的這個灰色收入,用今天的話來說“貪污受賄”,幾乎是默認的合法,而曾國藩沒有一筆這個收入,所以支出主要靠自己那點微薄的薪水。
而支出可就多了,衣食住佔大頭。
那時朝廷沒有給官員配住宅;官服一年很多套配不同的帽子,也都是官員自己搞定。
曾國藩作爲大官,需要一處體面的四合院,四合院一年的租金都比一年的俸祿多。
其次,他的官服,也需要維護自己官階的體面,除了衣服的檔次,配飾也需要,例如帽子,便宜的7-8兩(1400—1600元),貴的十幾兩。曾國藩又愛交朋友,請人喫飯有時花個幾十量正常。
收入不多,開銷卻大得很,導致曾國藩後來開始向朋友借錢過年,開始借50兩,後來100兩,400兩的借,長此以往,也就欠下了不少的外債。
據傳曾國藩的一個姓陳的僕人,和曾國藩大吵一架,是因爲曾國藩已經幾個月沒有發給他薪水了,吵完架就走了。
做了十幾年官,卻沒有回家路費的曾國藩後來怎麼辦?到底有沒有回成家?下次再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