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更高的追求是精神生活

如果你吃了一頓美餐,你會感到快樂。是什麼東西在快樂呢?當然,是你的身體。如果你讀了一本好書,聽了一支優美的樂曲,看到了一片美麗的風景,你也會感到快樂。是什麼東西在快樂呢?顯然不是身體了,你只好說,是你的心靈、靈魂感到了快樂。

你犯了胃痛,你摔了一跤,你被蟲子蜇了一口,你的身體會受疼痛的折磨。可是,當你失戀了,你的親人去世了,你想到了自己有一天會死,或者你遭到了不義的事情,是你的哪一部分在痛苦呢?當然,又是靈魂。

看起來,人有一個身體,又有一個靈魂,它們是很不同的東西。有些哲學家否認人有靈魂,他們把靈魂說成是肉體的一種功能。可是,如果沒有靈魂,我們怎麼解釋上述種種精神性質的快樂和痛苦的根源呢?

靈魂是看不見、摸不着的,它不像眼睛、耳朵、四肢、胃、心臟、大腦那樣是人體的一個器官。但是,根據人有着不同於肉身生活的精神生活,我們可以相信它是存在的。其實,所謂靈魂,也就是承載我們的精神生活的一個內在空間罷了。人的肉身是很實際的,它要生存,爲了生存便要求溫飽,爲了生存得更好還要到社會上去奮鬥,去獲取名利地位。人的靈魂就不那麼實際了,它追求的是理想,是諸如真、善、美、信仰、思想、藝術之類的精神價值。我們把這種對理想和精神價值的追求稱作精神生活。如果一個人只知道喫睡和賺錢,完全沒有精神生活,我們就會嘲笑他沒有靈魂,認爲他與動物沒有多大區別。

發表評論
所有評論
還沒有人評論,想成為第一個評論的人麼? 請在上方評論欄輸入並且點擊發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