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用着用着就用“錯“的成語和俗語


寫罷上篇《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意猶未盡,遂來以下“狗尾續貂”。“狗尾續貂”之所以標之以引號,是說該成語恰好屬於本文標題所指的現象裏。好吧,那就拿它開刀祭旗。


狗尾續貂

按,該成語本意是譏諷朝廷封官太濫。後來漸變爲,拿不好的東西補接在好的東西后面,前後兩部分非常不相稱——這也是該成語的準確定義。語出自《晉書·趙王倫傳》:“奴卒廝役亦加以爵位。每朝會,貂蟬盈坐,時人爲之諺曰:‘貂不足,狗尾續。’”(白話譯爲:那些奴僕,打雜兒的和小跟班皆被封賞了爵位。如此一來,每逢朝會,朝廷裏坐滿了穿戴燦然,看上去人模狗樣卻腹中空空的傢伙。惹得時人挖苦不止,於是“貂不足,狗尾續”的諺語也到處流傳開來)。

貂尾系貂全身最珍貴的部分,毛色蓬鬆而碩大,蔚而不耀。除了作爲珍貴中藥材外,還是官帽上的標誌性飾物。可一下子增加了恁多朝廷官員,導致貂尾的“市場”供給不足,高爵位一下子冒出太多了呀。怎麼辦?那就用狗尾巴來代替吧。

可用着用着,連其原本高貴的“貂”也被湮沒於狗的低俗和劣等去了,意思成了:原本就不咋的,來條狗尾巴拴着裝模作樣。還有的理解更蠍虎:狗尾巴上拴個貂毛,冒充哪路大神呀。

目前,關於“狗尾續貂”的以上三種詮釋和理解都並存着。


水性楊花

“水性楊花”一語,固定在該成語裏的意思是像流水那樣易變,像楊花(初春之時柳樹枝條上那些白絨絨的柳絮)那樣輕飄。比喻婦女在感情上不專一。在街頭巷尾的閒聊裏,在習慣嚼舌根子的“花腔”女那裏,一旦某女被貼上此標籤,便被陷入萬劫不復之地,無處辯解,即便有張嘴的地兒,那也只能越辯越污,即便縱身跳河也別想再洗乾淨。

馮夢龍《警世通言》三二:“自古道:‘婦人水性無常。’況煙花之輩,少真多假。”明·佚名《破窯記》一五:“自古道:‘婦人家水性楊花。’他見我爲丈夫的這等貧窮,出外邏齋,就做出這等勾當。”《水滸傳》七:“婦人家水性,見了衙內這般風流人物,再着些甜話兒調和他,不由他不肯。”到了一百多年後的曹雪芹《紅樓夢》九十二回:“大凡女人都是水性楊花,我若說有錢,他便是貪圖銀錢了。” 這下好了,鐵板上釘釘了,“水性楊花”成了女人的專屬標籤。即:僅限女用,貶義。

不過,筆者很是懷疑,“水性楊花”一開始並非眼下詞典裏的意思,而是指隨性,即自然界裏看上去很是隨意的,不經意的,極合乎自然邏輯的物性。水往低處流,春時柳絮飛,那難道不是天底下最美麗最自然最賞心悅目的景緻麼?可惜用着用着,本屬大自然本性的隨意隨性竟成了對女性的批判,尤其是《紅樓夢》憑藉着一種高屋建瓴之勢,徹底給“水性楊花”定了性——滋擾男人罪;得,懲罰的刀全落在女人頭頂。


人不爲己,天誅地滅

怕是連老子本人都沒想到,《道德經》裏的一句“人不爲己天誅地滅”,給後人帶來了數千年的懵圈。直到現今還有很多人望文生義,固執地認爲此意是“人遇事如果不首先爲自己着想,那麼天地都不會容忍,因爲非生存之道”,並且喜不自勝地拿“老祖宗的話”來爲自己的自私自利唱贊:怎麼樣,驚訝吧?可被尊奉爲思想家的這個老祖宗就是這麼說的。白紙黑字,不由你不信。

可是,爭議句裏的“爲”千真萬確應該作動詞用,讀三聲,作“修爲,修養,(發奮)作爲”講,而不作表目的的介詞(讀四聲)講。意思是:一個人如果不能夠修身養性,涵養自己,別說在人羣裏生活,就連廣袤空曠天地間都不會有你的容身之處。人要懂得修行和提升自己的品德,這是生而爲人所必須要做的一件事情;如果不注重修行品德呢,就會爲天地所不容,終究會出大禍,從而毀滅了自己。而一個人有好的修養,高貴的品德,高尚的人格,這樣的人能稱爲賢士。

否定彼而肯定此,理由在於:

彼之思路混亂,邏輯不通。的確,凡生命都有與生俱來的生存本能,但人是高級動物,若拿動物的生存法則來衡量人,可以說一開始就錯了。而在社會羣體裏,人要生存要發展,一般說,如果你沒有傷害或阻礙到他人,你就是可以落腳於此,平等相處,大家可以齊頭並進;倘然你能捨棄自己利益爲大家夥兒提供些方便,那就更受歡迎了。在此情形下,怎麼會招惹得老天爺的不高興從而遭到“天誅地滅”的懲罰呢?

那錯亂的根源在哪呢,還是得歸根結底到對“爲”的詞義的理解上。在現代漢語裏,“爲國爭光”,“爲美好前程而奮鬥”,類似的語句很多,現代人業已習以爲常。而在古代漢語裏,也有此用法但寥寥,像“爲國戍輪臺”(陸游《十一月四日風雨大作》)便是,而“爲楚王作劍”(晉  幹寶《搜神記》),“爲長安君計短”(戰國策  趙策)裏的“爲”則作“替”講。若作動詞解,那就多了,像“爲,治也”(《小爾雅》),“爲之難”(《論語》)等等。甚至還真有“爲己”之學。“爲己”之學是儒學用語。學習是爲了修養自己的道德和增進學問。語出《論語·憲問》“子曰:‘古之學者爲己,今之學者爲人。’”程子曰:“爲己,欲得之於己也。爲人,欲見知於人也。”意思是,“爲己之學” 旨在提高自己,然後推己及人,“己欲立而立人”,以收治平之效。


不孝有三,無後爲大。

近年來,關於“不孝有三,無後爲大”的名言以及與其出處相關的那段話(“不孝有三,無後爲大。舜不告而娶,爲無後也,君子以爲猶告也”——《孟子·離婁上》),一直有很大爭議,比如有人堅持以爲“無後”即“沒有盡到後輩的孝道”等等(從略)。

而筆者覺得,“不孝有三,無後爲大”八字的傳統解釋毫無問題;其它之詮釋呢則稍異於大多數人。全部譯出應該爲:不孝順的事情有三件,其中以沒有子孫後代最爲嚴重,也最令父母失望甚至絕望。娶妻本應先期稟告父母,舜沒事先告知父母就娶妻,就是因爲擔心絕了後代。所以在明理的君子看來,雖然沒有稟告父母,但與稟告了父母是一樣的(目的和結果),所以,這些小細節上的不周還是可以被原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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