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6.19 |這喜酒我不去喝了

文|吟花飛

昨晚姐打電話給我,說她明天回老家,問我可一起去。

小姑的三兒得了個千金,今天在老家辦滿月酒。

我說我今天下夜班,又咳嗽,還有樂寶坐車暈車,我就不回去了。

其實主要原因還是,我不欠人情。

女兒出嫁時,小姑來喝喜酒,給了三百塊喜錢。

兒子結婚,小姑沒有來。

後來小姑三兒結婚,我們去喝喜酒,也只給了三百,算是還人情吧。

其實算起來呢,小姑是我的親姑媽,算是親的了。只是我們疏於走動。

說疏於走動吧,那時候我和姐在老家也住的近,姐家兒子寶寶宴啥的,小姑都去,而我們家兩個孩子呢,都沒來。

從近處說,我兒子結婚小姑沒來,姐家兒子結婚和添孫子都去了,我和小姑在姐姐家孫子的寶寶宴上相遇了,還有點尷尬呢。

正如姐這次說的,她必須要回去,要還人情啊。

可是,我沒得到人情,所以我去不去都無所謂了。

怎麼說呢,在外人看來,看到姐去喝喜酒我沒去,可能說我不通人情世故,其實呢?

我如果去,又覺得自己個冤大頭,只知道往外面掏錢。

唉,我終於知道,有些事情其實是不能光看表面的,裏面有許多我們不瞭解的內幕。

什麼親戚,走動起來纔是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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