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來上班時,換了一雙小黃鞋。結果讓我叫苦連天,不得安生。
這雙小黃鞋是去年秋天買的,我也一直很喜歡。上次洗的時候,發現右腳後跟那裏開膠了,但是不礙事,我也就沒處理。
人有時候真怪,喜歡某樣東西就是純粹的喜歡,不管她變成啥樣,都還會用心對待。
可是今天晚上,這雙小黃鞋,這雙我一直很喜歡的鞋子讓我改變了想法:學會斷舍離。
今晚是最後一次穿這雙鞋,因爲她實在是讓我太痛苦了,走起路來像踩在刀刃上,從車間走到辦公室就四五十米的路程,我卻感覺像走長征。
所以捨棄了吧,所擁有的東西如果不能讓自己舒適,那就果斷處理最好。正如當下流行的一句話:及時止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