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爲何不結婚呢?

作爲一個38歲高齡的單身女子,我總是會被問“你爲何不找個人結婚呢?”夜深人靜的時候,我也偶爾問自己“我爲何不結婚呢?”回望來路,剖析心理,我也不知道原因,也沒有明確的原因。有人或許會覺得我可能情感受創,於是有“十年怕草繩”的心理。其實並沒有,我沒有情傷,也不排斥婚姻,也會去見見那些介紹的青年才俊。只是到目前爲止,還沒有人給我走進婚姻的勇氣。而我自己也沒有主動愛人、求愛的勇氣。

所以,我想我之所以現在都是未婚,歸根結底是沒有一個愛我到讓我能有勇氣走進婚姻的人。我始終覺得,婚姻中是必須有愛情的。是愛情讓彼此有組建家庭的衝動和勇氣,而不是所謂的世俗人情的應該、合適和湊合。

學生時代可能有愛情,卻不能正確地對待愛情,更少有可能思考到婚姻的深度,於是,那就只能成爲一段情。工作了,心理更透徹了,眼睛更亮了,思想更成熟了,卻發現成人的世界裏愛情的空氣更加稀薄而不純粹。無論自己相識的,還是經人介紹的,都是直奔結婚而去,經過比較、感受,覺得大體差不多,再得到外界的認可和推動,於是,一段婚姻就成了。可是,我愛他嗎?他愛我嗎?換成另一個相似條件的人是不是也是這個可以的?我們彼此全心託付嗎?不知道。

“我爲何不結婚?”除了因爲愛情沒有賜予我勇氣,還有現實需求不足以逼迫我妥協。我有體面的工作,足夠有尊嚴地養活自己,因此我沒有生存的壓力。社會越來越多元,對不同生活狀態越來越寬容,因此我不受世俗眼光的壓迫。離家距離足夠遠,父母約束力足夠弱,因此我沒有親情的撕扯控制。喜歡孩子,但不到不可或缺,因此後代不足以影響我。那麼,我爲何必須結婚呢?

我沒有結婚,我並不焦慮。人生之路長短不定,以自己最舒服的狀態走就最好。如果能遇見那個人,我會義無反顧;如果終不能遇見,一個人也挺好。生命的意義在於充實而有價值,我想,我雖一個人生活,卻也是在有意義地消耗生命,而非虛度。我想,這就足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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