遙遠的富足

文/巫婆梅

我的記憶裏有一雙拖鞋,一雙人字拖鞋。這雙人字拖,雖然它渾身土黃色,毫不符合女孩子的喜好,走路時發出吧嗒吧嗒的聲音更是毀了女孩子的形象,可它是我童年裏少有的美好回憶。

在我小的時候,家裏經濟並不富裕。家裏排行第三的我,從來不渴求新衣服新鞋子,因爲即使渴求了,也是得不到的。再者因爲我的病,家裏爲我花費的錢比任何一個兄弟姐妹都多,於是我打從心裏不敢渴求任何新鮮事物。唯獨有那麼一次,渴望自己有一雙人字拖。

我懇求媽媽帶我到村裏的雜貨鋪買一雙,可是每個月固定帶我看病給我買藥,就已經花費了一大半爸爸往家裏寄的錢。那時候上學也並非免費,每個學期得交三百多到四百的學雜費,兄弟姐妹四人就得交將近兩千塊,那對於我們家來說是個天文數字。

除去給我看病的費用,兄弟姐妹四人上學的費用,家裏能用的錢早就不多了。而爸爸日夜辛勞的工作,每個月寄回家的錢除去給奶奶的費用,剩下的也是剛好夠每個人買學習用品,夠每天買一頓豬肉喫。

媽媽問我爲什麼非要一雙人字拖,家裏姐姐的舊鞋子合適而且沒有壞掉,還能穿。我回答媽媽,隔壁村那個不欺負我的,經常和我一起玩,還經常買東西和同學們分享的男同學有一雙這樣的鞋子,他還說我是他最好的朋友。媽媽掂量來掂量去,最後還是沒能幫我買一雙人字拖。

記得媽媽和我說:“妹兒,他是有錢人家的孩子,穿什麼都是隨性的。爸媽現在把你養大就已經很喫力,很對不起。媽媽希望你健康長大,長大以後,能像他一樣隨性。”那時候覺得媽媽是爲了不幫我買人字拖,所以說了一串我聽不懂的話。

我悶悶不樂了好長一段時間,即使媽媽每天偷偷給我一顆大白兔奶糖,我也愉快不起來。我悶悶不樂轉爲嚎啕大哭是在那個不欺負我的同學說要離開的那天。

那天是星期五,我依然是所有學生裏面走在最後面的人。我穿着姐姐的舊涼鞋,低着頭踢小石子,踢草根,我希望能早早地把這雙鞋子踢爛。它已經被我踢得磨損了鞋頭,我相信只要再踢上一個星期就能換一雙新鞋了。

忽然,一雙踩着人字拖的小腳出現在眼前。我擡頭便看到了那個不欺負我的男同學,他問我急不急着回家,我搖了搖頭。我們兩人並肩走着,一路上他說了很多話,感覺那是我小學時代裏聽到最多話的一天。

我從來都不知道,在他的心裏對我全是羨慕。像我這樣一個人,一個被很多人都嫌棄笑話的人,不屑與之爲伍的人,他卻羨慕我的一切。他羨慕我有哥哥姐姐保護,就連弟弟也像哥哥一樣保護着我;他羨慕我有疼愛我的媽媽,雖然沒能滿足我想要的所有一切,但我的媽媽卻能一直陪着我,帶我去看病照顧我吃藥;他羨慕我有寵愛我的爸爸,即使爸爸沒能經常回家,但每次回家都會騎上自行車來學校接我放學。

我也不知道,他身上所有的一切都不是他想要的。他不想穿拖鞋,他想要一雙涼鞋,可是他的爸爸說男孩子穿涼鞋一點也不瀟灑;他也想要兄弟姐妹,可是他的兄弟姐妹都不是他媽媽的;他也想媽媽在他生病的時候照顧他,可是他的媽媽希望他堅強;他更想爸爸對他有一點點的肯定,可是即使他每次考試在班上排名第一,也得不到爸爸的一句表揚。

他說,所有人都說他是有錢人家的孩子,都喜歡和他做朋友。可他更知道,村裏很多人都在說他的爸爸媽媽就要離婚了,他是個沒有人要的孩子,只有奶奶。他說,我的爸爸媽媽從來沒有說過他的爸爸媽媽,也沒有批評過他。他覺得,真正有錢的人是我。

村口的分叉路,很快就在他一長段一長段的說話中走近了。我往左,他往右。我還記得,他在左和右之間走了幾個來回。最後,我往左,他往右。

從村口回家還有一段路,這段路上有個斜坡,我氣喘吁吁一步步艱難地往上爬。剛到坡頂便聽到他在身後大聲喊:“小梅,等一下。”我回過頭,見他手上拿着自己的拖鞋赤着腳跑了上來。他擦掉頭上的汗說:“上次去小店買零食,聽你媽問小店有沒有人字拖買,說你想要一雙人字拖。這是我昨天晚上騎自行車去買的,雖然今天穿過,但還很新,送給你了。”

我看着他手上的鞋子,又看了看他赤着的雙腳,這腳上除了泥土大概還有乾癟了的牛糞。我猶豫着要不要用涼鞋換他的鞋子,他說:“我纔不要你的涼鞋,我是男子漢。”他把鞋子塞到我的手上便轉身往下跑,到了坡底他說:“我明天就不上學了,我要轉學去廣州了,去我爸那裏。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我會回來找你玩的。”

看着他消失的背影,我哭了起來。因爲他說我是他的好朋友,可是我唯一的好朋友要走了,去那個在我認識裏很遙遠的地方,我一邊哭一邊拿着鞋子走回家。媽媽拿過我手上的拖鞋問我爲什麼哭,我斷斷續續的回答後,媽媽說:“如果你不想穿這雙鞋就把它洗乾淨保管好,等你的好朋友回來了就還給他。”

在小學的幾年裏,有那麼一長段時間,我放學時候走同樣的小路回家,在村口的分叉路站上幾分鐘。後來,我上了初中認識了新的同學和朋友;再後來,我上了高中有了更多的同學和朋友,可我再沒能遇上一個能大聲說你是我的好朋友的人。

那雙人字拖我一直沒有穿,我把它洗乾淨放在牀底的書箱裏。直到大學畢業,媽媽幫我整理舊書籍,看看哪些有用哪些可以出賣才又翻出了它。塑料袋已經被蟲子蛀得不成樣了,唯獨那雙人字拖還是老模樣。媽媽問我爲什麼藏了雙拖鞋,可以當古董賣掉了。

我接過媽媽手上的人字拖:“媽,這可是有錢人的象徵,穿上它你也是土豪,我們就是好朋友了。”

媽媽笑我傻,頓了頓後說:“隔壁村的小友,前些天帶老婆孩子回來還到我們家來坐了會。穿着大短褲,人字拖,你以爲媽媽不知道這是有錢人的象徵麼?”

我笑着問:“手上有沒有拿着好幾十串鑰匙?包租公。”

媽媽一邊整理書籍一邊說:“包租公又怎麼樣呢,他爸爸養着好幾個老婆,你以爲他有多開心?看他長得着急的樣子,哎!如果不是他喊我,問我你在不在家我都不敢認。”媽媽停頓一會後說:“其實,有沒有錢不重要,重要的是人健康,開心。”

收拾完書籍,我拿着那雙人字拖去了早已變樣的村口分叉路。那條上坡路早就被挖掉鋪上了水泥,而坡底的那個牛棚也被修建成了公廁。我站在分叉路口,似乎看到了小時候的我們,我想往右走,他想往左走,但其實我們都知道左和右的距離很遙遠。我把拖鞋放在地上,一個往左,一個往右。

直到現在,我都沒有再見過小友。但我希望,在廣州腳及人字拖,穿着大花短褲,手上提着鑰匙爬樓收租的包租公里,你會是個那個真正的“有錢人”。希望我,即使奮鬥一生最終依然沒能成爲有錢人,也能保持自己是那個讓你羨慕的“有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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