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戰14天讀書第2⃣️天——幸福的勇氣

文/芳菲

去愛的勇氣,就是變得幸福的勇氣。
—— 岸見一郎
挑戰做自己喜歡的事,並持之以恆,不斷尋找新的突破,也是另一種幸福。
—— 芳 菲

今天依然閱讀的是《幸福的勇氣》

首先來看看修改過的思維導圖,讀到後半部分的時候,還是覺得分模塊來做比較好,總結要點,把必要的章節合併。

正如主動做思維導圖一樣,幸福也需要我們主動去創造。

作者說:幸福即貢獻感。

說白了,就是通過主動付出,擁有我對他人有用的感覺。

對他人付出的過程,本身就是幸福的事情。

就像你愛一個人,總想爲他做點事情,尤其是他需要幫助的時候,你會很樂意幫他的忙,感覺他需要你,這無疑是種莫大的幸福。

正如作者說的:去愛的勇氣,就是變的幸福的勇氣。

我愛你,這是我的課題,與你無關。主動愛你,勇敢付出,認真地活在當下,無論未來會如何,此時此刻的自己是幸福的。

當然,能好好愛他人的前提是好好愛自己,一個連自己都不愛的人,是沒有機會愛別人的。

就像書中的青年,他總想等那個值得愛的人出現,就是傳說中命中註定的那個人。

而哲人認爲,這個世界上根本就沒有什麼命中註定,如果有,也是兩個剛好都決定去愛的人相遇了,你決定結婚了,他也決定結婚了,各方面感覺可以,就達成了一致。

這是兩情相悅,但說不上是命中註定。

之所以沒有愛的人出現,是因爲你不愛真正的自己,你自卑、或者總覺得自己不夠好,一方面活在別人的期待裏,另一方面不能正視自己不好,做不到自我接納。

一個連自己都不想認識的人,怎麼能接納別人的不完美呢?

須知愛自己和愛別人是一樣的,如果你能從內心深處欣然接納真正的自己,承認自己的不完美,然後想辦法去改變,無條件的愛自己這個人,而不是外在賦予的東西。

你一定也能去愛別人,或許你愛的人就在你身邊,就像詩詞裏說:驀然回首,那人就在燈火闌珊處。

你愛的人其實和是誰沒有關係,如果你能愛他,就也有能力去愛另一個人。

通過愛他人實現自立,通過愛他人找到共同體感覺。

說到自立,相信每個人都不陌生,很多人認爲,大學畢業了,找到一份滿意的工作,不愁喫不愁穿,不用再依賴父母生活,這就是自立了。

但書中有句話說:即使十歲的孩子也能自立,也有人即使六十歲了依然無法自立。

自立是精神問題。和年齡無關,和獨立無關,只和對待人生的態度、生活方式的問題有關。

就像有些人,覺得自己過得不幸福,想找個人談戀愛,希望對方帶給他幸福。

這種把希望寄託到他人身上的做法,就是種不自立的表現。自立的人,他會通過自己努力,去找到讓自己幸福的方式。

這也是阿德勒思想中,教育的目標,就是幫助孩子自立。

孩子依靠自己獲得幸福,找到自己的價值,是除了學到知識以外,更重要的意義。

主動去愛、自立起來、選擇人生,這是一條艱難的路,但卻是最值得走的路。

尤其是有勇氣堅持走下去的人,更能獲得作爲人的真正幸福!

發表評論
所有評論
還沒有人評論,想成為第一個評論的人麼? 請在上方評論欄輸入並且點擊發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