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婚姻1.5萬家務補償款:全職媽媽婚姻亮紅燈,和沒有收入無關 01 全職媽媽是家庭身份,保姆是是社會職業 02 有的婚姻危機,跟全職在職沒實質聯繫 03 媽媽走向了社會,爸爸卻沒有迴歸家庭

浙江台州的全職媽媽齊女士,在與丈夫楊先生的離婚官司中,提出要19萬的家務補償款。

最終法院判決楊先生支付1.5萬元的家務補償款,楊先生不服判決提出上訴,二審維持原判。

很多人替全職媽媽鳴不平,3年婚姻,才1.5萬家務補償,全職媽媽真是不如保姆。

全職媽媽確實很不容易,工作量比保姆只多不少。但以這種說法替全職媽媽打抱不平,本身就是對全職媽媽的歧視。

01 全職媽媽是家庭身份,保姆是是社會職業

全職媽媽不是職業,只是對不外出工作,在家照顧孩子的媽媽的一種稱呼而已。

保姆則是社會職業,明碼標價獲取一定的報酬,是一份養家餬口的工作。

在家庭裏,全職媽媽做的很多工作,跟保姆的工作範圍是重合的。

從工作量上看,全職媽媽比保姆做的要多得多。這也是爲什麼很多人覺得給全職媽媽的補償比保姆工資低多了。

但這樣的比較本身是沒有意義的。世界上有哪一個保姆照顧的是自己的孩子,住的也是自己的家呢?

網上有人說,應該給全職媽媽按照保姆的標準開工資。誰給全職媽媽開工資?自然是在職場上的爸爸。

把全職媽媽的補償跟保姆做對比,才真是物化女性。

如果全職媽媽拿了保姆的工資,那媽媽在家庭的就真的成了保姆,職場爸爸就是開工資的老闆,是財神爺,這纔是家庭地位真正的不對等

有位網友說,她當過幾個月的全職媽媽,每天都很累,老公給錢也不痛快,還經常嫌棄她孩子沒帶好。

後來她果斷地把孩子放回老家,自己去上班掙錢了,花自己掙的錢就是有底氣,老公也不敢對她挑三揀四了。

不少全職媽媽,在家累死累活照顧孩子,丈夫不但不給錢補貼家用,還提出更苛刻更無理的要求。

最後就是人財兩空,婚姻破碎,慘兮兮地孤立無援,由此得出結論:全職媽媽在婚姻裏慘到不行。

02 有的婚姻危機,跟全職在職沒實質聯繫

如果全職媽媽的婚姻出現危機,那在她不是全職媽媽之前,這段婚姻就存在問題了。

婚姻就像這兩個人合夥開公司,有人出錢有人出力,分工不同而已,沒有什麼高低貴賤。

掙錢的人覺得自己掙錢了不起,看不起出力的人,那我只能說,掙錢的人對家庭有誤解。

家是離不開錢,但家不是隻靠錢撐起來的。如果婚姻會因爲一個女人掙不掙錢而有所改變,就不會有那句“娶妻不賢毀三代”了。

我媽是個家庭主婦,她自己說過,家裏的錢,沒有一分錢是她掙來的。她也不管錢,覺得麻煩。

但這絲毫不影響她在家裏的絕對霸主地位。她想買啥,我爸都屁顛屁顛地買,她說一,家裏沒人敢說二。

爲什麼我媽一個不掙錢的家庭婦女,在家裏地位這麼高?因爲她是我們家的精神支柱。

我媽管着全家人的衣食住行,她是個優秀“飼養員”,而且從不抱怨,每天都樂樂呵呵的。

我爸遇到煩心事了,我媽能開解他,讓他寬心,幫他想辦法。家裏有需要決策的大事,看起來都是我爸說了算,背後都是我媽做的工作。

我媽也有煩心事,我姥姥姥爺很早就去世了,孃家沒靠山,又沒有兒子,我奶奶明裏暗裏給我媽臉色。

我媽沒有天天愁眉苦臉,沒有天天抱怨奶奶偏心。她一門心思把日子過好,我媽這種樂觀向上的心態,讓我們家的氛圍特別好。

有好事了大家一起樂,有麻煩了一起商量。不賺錢的我媽,是家裏最重要的人。

我也見過不少委屈的全職媽媽,說自己每天都很辛苦,累到虛脫;抱怨婆婆不給帶孩子,導致自己被迫全職;抱怨老公不體諒自己,天天加班,回家就葛優癱。

說實在的,跟這樣的全職媽媽一起聊會兒天我都頭大,滿滿的負能量,似乎全世界的不友好都給了她一個人,很難想象她的家人是怎麼跟她一起生活的。

我想起心理學上的吸引力法則一個人充滿正面思想,好的人和事物會跟他共鳴,就會被他吸引過來。相反,如果一個人是負面的消極的,他吸引力的就是糟糕的東西。

同樣是沒有婆婆幫忙帶孩子,有的人就能坦然接受,積極想辦法,有的人就滿腔怨氣,每天被負能量包圍。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處事方法,不同的氣場,工作不工作全職不全職,又怎麼能定義一類人呢?

不過話說回來,不管婚姻是因爲什麼原因走向破裂,全職媽媽總是處於劣勢。

03 媽媽走向了社會,爸爸卻沒有迴歸家庭

我想起前段時間楊樂樂的一段採訪。楊樂樂是汪涵的妻子,曾經也是湖南衛視的主持人,結婚生子後就淡出屏幕。

楊樂樂說,在家裏,她會把兒子小沐沐排在第一位,把自己的事情排在第二位,把老公汪涵排在第三位。

汪涵也曾經抱怨過,楊樂樂是個非常好的媽媽,但可能不是一個很好的妻子。

楊樂樂說到這裏的時候,眼睛裏閃爍着淚花,她說自己做得不夠好,但是又沒有辦法。

女人要溫婉居家,照顧好孩子,這是傳統對女人的基本要求。女人又必須走向社會,不然會落伍,這是社會對新女性的要求。

但社會對男性的要求,似乎就沒變過,能養家就是好男人。男子漢大丈夫志在四方,怎麼能被安樂窩困住手腳。

女人要面臨事業和家庭的權衡,男人就很少面臨這樣的選擇。

有了孩子,誰帶,怎麼帶,喫什麼飯,上什麼學?爸爸們會看着媽媽說,你決定吧,我支持你。

怎麼支持?我工資都給你了,你還要怎樣?

奇葩說辯手柏邦妮說:“這個時代把女人推向了世界,卻沒有把男人拉回家庭。所以,大多數女人都是在打着兩份工,一份叫事業,一份叫家庭。”

爲了家庭,妥協的大多是女人。

爲了有更多的時間照顧家庭,職場媽媽放棄了職場晉升,找了一份穩定少出差能隨時請假的工作。

全職媽媽徹底放棄工作,一旦婚姻走到終點,爲家庭付出過多的女性,就徹底成了弱勢一方。

民法典1088條規定,只要夫妻一方對家庭付出較多勞務,無論夫妻財產是共有制還是分別制,離婚時都有權向另一方請求家務補償。

家務補償的目的,是讓社會認可家庭主婦的付出,不能完全按照做家務的市場價格來計算。

雖說,全職媽媽離婚提出的家務補償得到了法院的認可,在享有夫妻共同財產的同時,能夠得到額外的家務補償。

但補償的金額,卻遠遠不足以讓全職媽媽擺脫困境。

北京的一位全職媽媽,10年的婚姻,獲得5萬元家務補償款;浙江這位全職媽媽,3年婚姻,1.5萬元家務補償款。

這些錢,連治療腰疼腿疼都不夠,又怎麼能讓全職媽媽擺脫沒有收入這個窘境呢?

扭轉女性的弱勢地位,靠一次性的家務補償款太難。


近年來曝光的全職媽媽離婚案件,也讓很多人對全職媽媽有了更多的思考。

如果說,一方全職在家照顧孩子,另一方給生活費都唧唧歪歪,一副趾高氣揚的樣子,我只想說,及時止損另尋出路吧!

全職在家照顧孩子,是需要底氣的。這個底氣,不是老公賺多少錢,有多大能耐,而是老公對你全職在家的態度。

他覺得你是婚姻的合夥人,還是你在家白喫白喝享清福?

說得大白話一點,嫁對了人,全職在職都不是事兒,嫁錯了人,怎麼做都不會對。

把整個社會的男人都拉回家庭太難了,需要從上到下的改變。還是想辦法把自己家的男人拉回來吧!

每個小家庭裏的男人愛事業又顧家,整個社會的觀念纔可能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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