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初識一百八一


其一百八一

孝成王、臨武君曰:“善!請問王者之兵,設何道何行而可?”

孫卿子曰:“凡在大王,將率末事也。臣請遂道王者諸侯強弱存亡之效,安危之勢。君賢者其國治,君不能者其國亂;隆禮貴義者其國治,簡禮賤義者其國亂。治者強,亂者弱,是強弱之本也。上足卬,則下可用也;上不卬,則下不可用也。下可用則強,下不可用則弱,是強弱之常也。隆禮、效功,上也;重祿、貴節,次也;上功、賤節,下也,是強弱之凡也。好士者強,不好士者弱;愛民者強,不愛民者弱;政令信者強,政令不信者弱;民齊者強,民不齊者弱;賞重者強,賞輕者弱;刑威者強,刑侮者弱;械用兵革攻完便利者強,械用兵革窳楛不便利者弱。重用兵者強,輕用兵者弱;權出一者強,權出二者弱,是強弱之常也。

齊人隆技擊,其技也,得一首者,則賜贖錙金,無本賞矣。是事小敵毳,則偷可用也,事大敵堅,則渙然離耳,若飛鳥然,傾側反覆無日,是亡國之兵也,兵莫弱是矣。是其去賃市、傭而戰之幾矣。

魏氏之武卒,以度取之,衣三屬之甲,操十二石之弩,負服矢五十個,置戈其上,冠(胄)帶劍,贏三日之糧,日中而趨百里,中試則復其戶,利其田宅,是數年而衰而未可奪也,改造則不易周也。是故地雖大,其稅必寡,是危國之兵也。

秦人其生民陿阸,其使民也酷烈,劫之以勢,隱之以阸,忸之以慶賞,酋之以刑罰,使天下之民所以要利於上者,非鬥無由也。阸而用之,得而後功之,功賞相長也,五甲首而隸五家,是最爲衆強長久,多地以正。故四世有勝,非幸也,數也。

故齊之技擊,不可以遇魏氏之武卒;魏氏之武卒,不可以遇秦之銳士;秦之銳士,不可以當桓、文之節制;桓、文之節制,不可以敵湯、武之仁義;有遇之者,若以焦熬投石焉。兼是數國者,皆幹賞蹈利之兵也,傭徒鬻賣之道也,未有貴上安制綦節之理也。諸侯有能微妙之以節,則作而兼殆之耳。故招近募選,隆勢詐,尚功利,是漸之也;禮義教化,是齊之也。故以詐遇詐,猶有巧拙焉;以詐遇齊,闢之猶以錐刀墮太山也,非天下之愚人莫敢試。故王者之兵不試。湯、武之誅桀、紂也,拱挹指麾,而強暴之國莫不趨使,誅桀、紂若誅獨夫。故《泰誓》曰:“獨夫紂。”此之謂也。故兵大齊則制天下,小齊則治鄰敵。若夫招近募選,隆勢詐,尚功利之兵,則勝不勝無常,代翕代張,代存代亡,相爲雌雄耳矣。夫是之謂盜兵,君子不由也。

故齊之田單、楚之莊蹻、秦之衛鞅、燕之繆蟣,是皆世俗所謂善用兵者也,是其巧拙強弱則未有以相君也。若其道一也,未及和齊也,掎契司詐,權謀傾覆,未免盜兵也。齊桓、晉文、楚莊、吳闔閭、越勾踐是皆和齊之兵也,可謂入其域矣,然而未有本統也,故可以霸而不可以王。是強弱之效也。”

有言:齊之技擊,乃是懸之以利,以巧取人;魏氏之武卒,是在專精之兵的基礎上,懸以長期利益,所以有技巧,有勇氣;秦之銳士,是在訓練與協調的基礎上,懸以重利,所以有技巧,有勇氣,有持久;桓、文之節制,是在名義和訓練的基礎上,節制以法度,所以令一而齊;湯、武之仁義,是在名義和訓練的基礎上,節以法度,申以仁義,一衆之心,和衆之志,於是心志和齊,所向披靡,能夠迸發出人類非常強大的潛在能力和無與倫比的羣策羣力。

所以,王霸之道,或以和同,或以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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