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需要“品味”

許多生命中的美,並不是物質,沒有實際利益,但是,情動於中,留在記憶深處,久久不能忘卻。

“美”好像是心裏埋藏很久的記憶,擱置在角落,連自己也忘了,卻忽然被觸動,深藏底層的生命,一時被呼喚了起來。

喫羊肉,當然有快樂,不只喫飽肚子,也在口腔間留有許多滋味。但是,“喫羊肉”的滋味,畢竟與許許多多內心深處極其複雜的心靈變化有所不同。近代美學因此更精細地分別,把口腔上官能的快樂稱爲“快感”,心靈上豐富的滿足才構成“美感”。

孟子說:“充實之謂美。”  的確,“美”使生命充實了起來。

一個人,如果在飢餓的時候,喫一頓羊肉,無疑是非常大的快樂。空空的胃,被食物充滿,一定也是“充實”的滿足。

但是太過飢餓的時候,狼吞虎嚥,甚至飢不擇食,就只有器官上的充實,可能連口腔上的滋味都品嚐不出。“品嚐”,因此並不等於“喫飽”。

物質缺乏,太過飢餓的社會,人如同動物,只滿足生存最基本的需求,“喫到飽”其實無可厚非。但是,人類在脫離飢餓階段之後,一直停留在“喫到飽”的滿足,口腔中所有複雜的味覺潛能都無法開發。

喫得粗糙野蠻,品嚐不出酸甜苦辣鹹的豐富變化,也就品嚐不出五味雜陳的人生況味。

西方人講一個人的生活質量,常常用到“ taste”這個字,中國從東漢以後,特別重視“品”。

欣賞詩的書叫“詩品”,欣賞畫的書叫“畫品”,評論人物舉止性情叫作“人品”。“品”也就是“品味”。“品味”兩個字都與“口”有關,但已不是用來“喫到飽”的“口”

“品”如果不是一個口,而是三個口,一定是口腔的味覺已經有了不同層次的需求。生活有品味,生命有品味,還是要有比“喫到飽”多一點的精神心靈上的滿足吧。

一個人沒有“品味”,即使財大氣粗,仍然是精神上的窮人。

一個社會,沒有“品味”,物質越富有,精神越是困窘空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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