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與人之間,應該充滿友愛。
今天10點,在北京前門。路過大花壇,有個妹妹叫我幫個忙,她要錄視頻。我沒加思索的答應了,可是這個視頻拍的太費勁了。
她想發抖音,用祖國你好的歌曲,她跳舞我幫忙錄像。花壇前拍照的人挺多的,大家的興致勃勃,拍照留念。
我給她拍了幾次,中間都有人穿過,效果不怎麼好。有個老頭,老太太叫他從邊上走。你猜他怎麼說,我就在這走,就讓他們拍不成,這是拍照的地方嗎?
我覺得雖說不是拍照的地方,可也沒有明令禁止不讓拍吧。太家覺得花壇好看,拍照留念很正常嘛。
其實我是換乘公交車路過,有人讓我幫忙拍照,我絲毫都沒有覺得麻煩,覺得你幫個小忙證明自己還是有用的。人與人之間,應該互相理解,互相體諒。只要不是違反原則的事,沒必須橫眉立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