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念有毒

想念一個人,是一種玄之又玄的感覺,看不見,摸不着,就這般硬生生的闖進你的腦海裏,直到那個藏在心底最深處的身影越發清晰。

有人說,如果沒法忘記,那就不去忘記,時間會帶走一切的記憶。

剛開始,我深以爲然。我以爲我一定也能忘卻所有的紅塵舊事,那個關於你的所有記憶皆可隨風飄去。我以爲就“忘了你”三個字只是三個字,不去刻意,用不着多久就能實現。

我以爲的只是我以爲。一次擁抱讓我惦記了八年,一次牽手又多加了兩年,一次見面,能瞬間就讓我忘了我自己,目光所致,皆是你。

我可能沒法說服我自己,所以,只能一遍又一遍的在心底對你說,也對自己說,對不起,對不起。忘記太難,刻意去忘記更難。

距上一次見面已兩年有餘,想着上一次,你開着一個多小時跨着大半個城市來見我,一見面,就好想抱抱,看着你,我壓根沒法控制自己,身體變得如此不聽使喚。

或許你覺得我矯情,只是你壓根不知道,壓抑了太久感情,這一刻開始,變得無法收拾。我小心翼翼的靠近你,聞着你身上特有的菸草味,忽然覺得好幸福。

只是幸福的太不真實。你沒有抗拒我的靠近,當我大着膽子像以前那樣輕輕坐在你腿上時,忽而發現,你脖子上佈滿着細細密密的汗珠,才明白,你或許和我一樣,並沒有表現出來的這般淡定。

那個夜晚,我走向你,帶着滿滿的思念和期許,直到你牽起我手的那刻起,我壓抑已久的情感終於平復。

或許沒有未來,或許這是最後一次見面,可我依然感激,你的迴應讓我的想念有了寄託,這份執着,即便在未來很長的一段時間裏,會讓自己痛不欲生,可曾經擁有過,便不再後悔。

想念有毒,而我卻不願戒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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