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一點多,閨蜜打電話給我,然後她哭了。
她和男朋友吵架了,她男朋友在喫飯的店裏面,當着好多人的面吵起來了,一點也不顧及她的感受,還干擾別人喫飯。
我好像也是那種勸分的人。
我一直以爲她們已經分手了,但是沒有想到,又在一起了,我真的是看不上那個男的!
難道愛情的力量真的有這麼大嗎?大到能夠讓一個人接受他有個女兒的程度?真的難以接受。
她們還只是男女朋友,我閨蜜還沒有見過他媽媽幾次,他就要我閨蜜和他媽媽視頻聊天!這人怕是有病吧?你們是結婚了還是訂婚了?兩個人的戀愛變成三個人?莫名其妙。
明明每一次吵架都很慘,爲什麼還能和好?談個戀愛都小氣得要死的人,如果結婚了,那還得了?到時候我閨蜜在家帶孩子,那豈不是都活得好累?
小氣勉勉強強接受,但是做人不能那麼自私,自己口腔潰瘍半夜三更的要去醫院,我閨蜜頭疼了兩天,都不願意讓她去做檢查,生怕花了他的錢?她也沒說要他花錢啊?如此小氣自私的人,居然還能有女朋友!
男生們,你們這羣單身狗,趕緊行動起來吧!別讓渣男帶走了好女孩。
總歸,很氣憤,這都什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