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麼看《失孤》原型兒子決定留在養父母身邊?

好久沒打開微博了,剛剛打開微博,看到這麼一個話題:

你怎麼看《失孤》原型兒子決定留在養父母身邊?

我點開話題區,網友們的評論幾乎都認爲郭新振不該留在養父母身邊的,甚至說他們只是買賣人口中的買家,根本不配稱之爲養父母!

我覺得,買家肯定是要受到懲罰的,但留在誰的身邊,是郭新振的選擇,而不是網友們的選擇,所以網友沒有資格指責郭新振。

郭新振已經跟養父母相處了24年,養父母又待他不薄,這感情還是在的,怎麼能因爲親生父母一來,就立刻割捨這24年的感情呢?確實,養父母是有錯的,親生父親找了他24年,這背後的付出的艱辛也是巨大的。網友們只是站在自己的角度,覺得養父母錯了,郭新振不應該留在養父母身邊。網友們又不是郭新振,他們跟郭新振的養父母沒有感情,當然會這麼說!可是郭新振跟養父母是有24年感情的啊,哪能說斷就斷?

一邊是苦苦尋找自己24年,飽經滄桑的親生父親,另一邊是養育了自己24年,把自己視如己出的養父母,郭新振也很難選擇啊!我們只能指責養父母買孩子的行爲不對,但我們沒資格指責郭新振選擇哪對父母。

郭新振選擇留在養父母身邊,他沒有錯,但養父母買孩子就是有錯。希望以後在拐賣兒童事件中,能夠買賣同罪。如果沒有人買孩子了,那還會有人賣孩子嗎?只要有人買,就一定會有人賣。只有買賣同罪,才能讓人不敢買,也就自然沒人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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