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別人:是誰在說,什麼情境下說,爲何這樣說,爲了什麼這樣說

昨天文章說到朋友和家人約法三章,提出“以後和我說事情,只能像錄像機一樣陳述事情,不要評判或者加上這個人是垃圾之類的話。”那麼我們如何理解這個事情呢?

一般而言,我們聽到這個故事,本能會認爲人家做法是迴避或者逃避問題,似乎追求的是“報喜不報憂”,只能聽好的而不能聽不好的事情。

也就是說,簡單推而廣之,會認爲親密關係中只允許展現鮮亮一面,而竭力隱藏灰色甚至黑暗一面。

因此,就這個事情的迴應不能着急,首先要提問或者自問的是,“這是誰在說,在什麼情境下說,爲何要這樣說,這樣說是爲了什麼”。

用心理學的術語表達,就是勒溫公式的行爲兩因素解讀,以及說了什麼不重要如何說的才重要。

這也提醒我們,不要聽了一個人的故事,就輕易下結論,就急於給出固有經驗解釋,可能是個陷阱讓自己狼狽不堪,也可能是情況不明給出正確的廢話。

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具體個體具體討論,這纔是心理方式處理事情的恰當態度。

就上述故事例子來說,我們理解爲約法三章只能說好的不能說壞的,這本身就是誤讀的成分,朋友原話說的是“像錄像機一樣陳述事情”,也就是希望陳述客觀事情,而不要加上負性評價。所以,理解溝通“漏斗效應”,從說者到聽者,想說的——說出的——聽到的——聽懂的——做到的,即信息衰減度由100%到20%。

由此可以從四步來處理,不着急,慢慢說。

1、說這話的人是誰。有句話這麼說的,知道什麼人有問題要比知道這個人有什麼問題更重要。與家人約法三章強調正向積極說話,那麼這個人是誰,我瞭解嗎,是否要多瞭解,瞭解之後再評論人家的言論與看法。

2、說這話語境是什麼。這個話語說出來時候,說話者處於什麼環境之下,遇到什麼特殊情境嗎,處於什麼心理狀態。

3、爲何要這樣說。這是從原因方面探討,探討發生了什麼事情,舉例平時交流是如何的,這樣處理是否不得已爲之。

4、這樣說目的如何。我們言行一定有其目的,尤其公開場合發表見解,特別是看似不太正常的言論,越是被否定的越要值得重視,越不要本能簡單去處理。

也因此,遇到類似話語和故事,注意用區分方式來處理,即先是常規觀點,再是共情觀點,最後視情況可否提供建議。此事可以區分如下:

1、常規觀點。只聽好聽的,不聽抱怨,這是逃避問題,要不得,要敢於面對問題。這也是我們習慣的講道理觀點。

2、共情觀點。人家說法有其合理性,因爲我們不是別人,不經他人苦莫勸他人善。試想一點,假如你每天面對的人不僅僅是負能量,而是語言暴力、語言虐待、語言攻擊的人,甚至就是習慣打擊自尊心的人(職場PUA),你會如何面對處理。

3、提供建議。評估有必要,可以討論建議,建立在人家可行、可操作、具體化基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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