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識比知識更重要:多在事上磨,刻意訓練,有意賦意

晚上在家喫過晚飯,接滿一壺水放到煤氣竈燒,然後進了書房,打開空調,關好屋門,收聽錄音。再之後,嗯,就徹底、完全、忘記了燒水這件事。

直到一個小時之後,爲何時間如此精確呢?因爲當時邊看書邊聽錄音,這是一個講座,正好餘下一個小時內容。

聽完錄音不久,剛開始學習落下的課程,愛人回家了!

人家打開書房的門,很平靜的告訴我,“看看外面有火災不”,我非常莫名其妙,心想好容易正在“沉浸式”讀書,懶得好奇外面事情。

見我不爲所動,改換說法道,“你不是燒水的嘛,看看壺底是不是燒沒了!”這時候才猛然驚醒,咋就把這茬事兒給忘了呢,真是“躲進小樓成一統”了。

扔下書本,跑去廚房查看,可憐的水壺還靜靜擱在竈上,壺體下部還有燒紅的透亮的印記,黑色橡膠壺把已經燒壞一些,有焦糊味道,裏面的水不用說早就幹了的。

這個水壺裝滿水,燒開後就會發出響聲,作爲提醒信號。只不過這次完全失去作用,一則自我徹底遺忘,二則關門聽錄音,三是中間沒有出來溜達,結果各種可能預防措施都失效。

知道燒水要及時關火,畢竟用煤氣不是電氣,不能自動關閉,可知道做不到,這就是遺忘,也可以稱之爲缺少意識。

這就是足以證明一個心理說法:意識比知識更重要!

類似遺忘例子非常多,比如給太陽能上水,好幾次忘記,後來自動上水一段時間,壞掉了還得手動上水,於是想出各種提醒,而這些提醒的做法其實就是增強了意識水平。

遺忘有個“七宗罪”說法,前三種是“不作爲之罪”,包括健忘、心不在焉、阻斷,後四種是“作爲之罪”,包括認錯、暗示、偏見、糾纏。

作爲忘記燒水、忘記太陽能上水等事情,屬於心不在焉或者阻斷類型的遺忘,意味着這些未完成事情意義不大,雖然需要記住去繼續完成,可由於其他事情出現遺忘了。

假設這些未完成事情意義較大,比如重要會議或者其他約會,比如感興趣的事情,怕是半夜時分也能記得清楚不會耽誤。

由此推理,當我們學會很多知識之後,有意識保持使用纔是目的,學以致用是最好的學習技巧,也是提高自己的較好方式。

這個意識水平提高,就是主動賦予事情特殊意義,能帶給自己的成就價值好處利益,這樣就會持續保持較高水平的注意與意識。

比如上面燒水這個事情,開始燒水時候,就意識到安全無小事,防火防盜防燒水,纔會提高覺察。

常說一句話,“知道這麼多道理卻過不好這一生”,其實就是自嘲知道做不到,知行不合一,本質就在於意識匱乏,覺察水平低,而非知識不夠。

比如,都知道早睡早起身體好,可是做到有多難。都知道抽菸有害健康,可是好多醫生朋友都有煙癮很大的。都知道憤怒是無能的表現,可是情緒上來不由人。

因此,有知識沒啥稀罕的,互聯網時代最不缺的就是所謂知識,而意識才是王道。意識就是覺醒狀態下的覺知,覺知就是覺察,覺察就是知道自己知道並能做到,這與本能反應截然相反,需要逆本能而爲之,方式就是在事上磨,刻意訓練,有意賦意。

把水壺燒壞,算是提高安全意識的代價了,而沒有發生更大危險,幸運幸運,這又是在事上磨了一次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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