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投稿愛奇藝了一個現代言情文,網編看到第一眼,問我,你能改成大長篇嗎?
我說,多少?
他說,八十萬字。
What fuck !
而後,他又開始找茬,最後告訴我,你去一些種田,萌娃,總裁唄,這個好賺錢!
我絕了!
不知之前看過多少前輩的文,都不是幾百萬的大文,但依舊有市場,但是,如今,要不你字多,要不你套路優先,我也是絕了!
套路文讓讀者有代入感,但是,萌娃,替總裁生娃????
你當總裁那麼多?娃那麼好生,生下來還一個一個門精兒?
霸道總裁?你三歲嗎?霸道總裁愛上你這種套路,到現在還相信?
種田,不甚瞭解,就不吐槽了,總是就是女主一路開掛,升級打怪的故事。
以前,想當一個網站的網編,應聘上了以後,責編髮了個文件。
裏面說,不要把讀者當讀者,他們都是沒什麼文化,低級知識,看文只圖一個爽,你們只用挑爽文即可,當今年代的讀者都稱不上是讀者!
看完這段話,我又絕了,但如今,我才發現,的確如此,大部分人就是如此!
讀者不是讀者,作者不是作者,這一代人真是悲哀!
不要給我說,大勢所趨,我討厭這個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