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讀《論語》有感「十一」

原文:

有子曰:“信近於義,言可復也;恭近於禮,遠恥辱也;因不失其親,亦可宗也。”

註釋:

近:意思是接近、符合。

遠:作動詞,使動用法,使之遠離的意思。除此以外也可以翻譯爲避免的意思。

譯文:

有若說:“信守的諾言符合道義準則,這樣的諾言就會得以實現;恭敬的心符合禮儀準則,就可以避免遭受恥辱;所依靠的都是親近的人,這樣的人就有了依靠。”

小學的時候,有一門課程叫《思想品德》課。

這門課程是不用考試的,到五六年級的時候,就不安排上這門課了。

如果有學生想學,只能自己看課本,自己消化。

老師上《思想品德》的時候,會講許多故事,我喜歡聽故事。所以,每節《思想品德》課都聽得額外認真。

印象最深刻的是,老師講到誠信的問題。

老師講了一些不講誠信的人的不好下場,當時就想,以後一定要當一個講誠信的人。

後來,經歷了許多事情,才真真切切地明白:誠實守信是做人的重要原則之一。

現在很多人,欠錢不還,給別人的感覺,那些人好像都過得不錯。

但朋友都知道了之後,肯定不會再借錢,當他再需要錢的時候,肯定再也借不到。

所以,堅定做一個誠實守信的人,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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