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養老房,孩子有權買賣嗎?

普通人需要懂得一定的法律知識嗎?我覺得非常有必要。你是不是覺得有些奇怪,讓我們一起看看知乎上翟律師講述的故事,你就明白了。


一對老夫妻,只有一個獨子。兩老供兒子讀完大學後,兒子有了工作,還娶了媳婦,生了孩子。

當兒子要移民時,老兩口賣掉自己多餘的房子,又出錢幫兒子一家移民到了加拿大。

把兒子一家安排妥當後,老兩口退休了。退休後,老兩口搬到加拿大和兒子一家團聚。

在加拿大生活了幾個月,因爲和媳婦合不來,兩老選擇回國。老兩口雖然生活不愁,但爲了時不時接濟兒子一家,兩老又重新再就業。

2005年,在深圳他們想買一套二房居住,由於年齡大,辦不了按揭手續,只好將房子登記在兒子名下。

可是,房子的首付和貸款一直都是老兩口支付。就這樣,老兩口在深圳生活,兒子一家在加拿大生活。

轉眼就到了2013年,深圳的房子進入暴漲期,兒子這時告訴老兩口,說他要回國做生意,需要資金,想把老兩口的房子賣掉。

老兩口爲了支持兒子創業,同意賣掉房子,同時,提出了一個要求:把深圳的房子賣掉後,在惠州買套房子給他們養老,其餘的錢都讓兒子拿走。

老兩口認爲自己只得四分之一,兒子拿四分之三,也算是最後幫兒子一把。沒想到,兒子不同意,他要拿走全部的房款,讓老兩口去租房住。

兒子說,反正老兩口都七十多歲了,要房子也沒什麼用,還有退休工資可以養活自己。

到了這個時候,老兩口才明白:別說養兒防老不能實現,自己這把老骨頭都要送在兒子手裏。於是他們找律師諮詢:“能不能阻止兒子賣房?”

律師答覆:“不容易,但也不是沒辦法,就看你們下不下得了決心,和兒子徹底撕裂,來打這個房產確權官司。”

老兩口很後悔沒有教育好孩子,但讓他們與兒子對簿公堂,還是沒有這個勇氣,怕丟人。於是,律師建議他們去找街道辦、社區的調解中心,由他們出面,做兒子的調解工作。後來,老兩口經過街道辦的調解,兒子同意了他們的訴求。


清水秋想說:當我們在日常生活中遇到了房產糾紛,除了自己想辦法解決外,記得求助專業的人士。這篇故事中律師和街道辦工作人員,幫忙在兒子和父母之間協調房產糾紛,最終,不僅沒有丟面子,還讓事情得到圓滿解決。

發表評論
所有評論
還沒有人評論,想成為第一個評論的人麼? 請在上方評論欄輸入並且點擊發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