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明仔金榜題名,今天我帶小傢伙去討杯喜酒喝。
上次見明仔是九年前,我們一起去市裏喝喜酒,他由第一任繼母撫育,雖然有點偏瘦,但是皮膚白皙,精神頭十足,聰明且調皮,愛說愛笑。飯後在酒店大廳歇息時,時不時地去別處找媽媽(繼母)。繼母話不多,但眼裏有光、有愛。那時,明仔完全算得上是個幸福的小孩。
這次再見他時,完全沒有兒時的模樣。現在的明仔。眼神黯淡無光,皮膚黝黑,個頭矮小,我差點沒認出他。
不是最近幾年他經歷了些什麼,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他一定不快樂。(數年前,第二任繼母帶着三個女兒入住到他們家。)
如果可以,我情願記憶裏的明仔永遠活潑可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