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三幸福

朋友問我,一個人最感幸福的三件事是什麼?

我馬上回答:

1、父母永遠健康地活着。

2、有一個真正愛你的人。

3、有足夠的經濟能力過小康生活。

爲什麼選這三個?因爲一個家如果沒了父母,尤其是沒了母親,那個家就寂寞冷清,缺少了關懷和熱鬧。回到家看不到媽,總會覺得這家不是家了。

既然沒有家了,就得有第二個家,那就是有一個真正愛你的人,能夠白頭偕老的人,能夠遷就你的人。因爲沒有血緣關係,就不能要求對方盡善盡美,只要沒有大毛病,能一起過日子就好了。

爲什麼提到經濟能力?因爲如果沒錢,不但降低生活質量,也會產生牴觸情緒。爲什麼只是要小康,而不要奢華?因爲要想身體好、精神好,就過平淡生活吧

當然,這是對個人而言。從宏觀的角度看。我還有三個願望:

1、永遠無戰爭。

2、永遠風調雨順。

3、我愛人人,人人愛我。

沒有戰爭就沒有破壞,沒有污染。

風調雨順就沒有飢餓,沒有死亡。

人人有素質就不會傷害別人,不會破壞公物,就會生活在一個乾淨舒適的世界。

以上的願望是美好的,能否實現還是未知數。但是總希望人們爲之努力。看淡生死,看淡名利,看淡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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