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督三國608 資歷研究:官職12-刺史/州牧

郡國地方軍全國分爲十二州

每州刺史一人,600石,澄清吏治,檢核問事,行監察官的事務,本來主管複覈囚犯,考察官員,不直接處理兵事民政

漢成帝綏和元年(公元前8年)刺史改稱州牧,二千石,職權進一步擴大,西漢中後期由監察官變爲地方軍事行政長官

下屬別駕從事(副手,高級顧問),治中從事(祕書長),各功曹。

到了三國時期戰亂頻發,刺史、州牧往往成爲州里面軍政一把抓的軍閥頭目。

州下面的各郡侯國有自己的武裝,通常由太守,二千石,月百二十斛。

作爲最高指揮官,下屬是長史,都尉(比二千石)。

王國的都尉稱爲中尉,上面老闆是諸侯王。

州郡之下的各縣,有自己的縣兵,由縣尉(四百石,月奉四十五斛)和縣丞掌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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