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傾城“離間法”對付孩子早戀:戀愛不是犯錯!

前一段時間,作家葉傾城在微博上講了一件用“離間法”對付早戀的事兒。

她朋友家上初二的女兒早戀了,朋友對這個男孩不太滿意,但是內心知道,這種事情父母越反對,孩子越上勁。

於是她就表示同意,但是過幾天跟女兒說:“我今天看到你男朋友了,他走路外八字,好像一隻鴨子,好可笑。”

然後她話鋒一轉說:“哦,我不反對你們談戀愛的,享受青春嘛!”

又過了幾天,朋友又對女兒說:“我看到你男朋友的爸爸了,很年輕但是頭髮不多了,你擔心禿頭會遺傳,就讓你男朋友多喫芝麻。”

一番貶損後,她還找補了一句:“不過,我不反對你們戀愛的。”

女兒脆弱的愛,哪裏受得了媽媽這樣的摧殘啊?很快兩個人就分手了,葉傾城還用“落花人散 春去也”來形容。

這則微博的字裏行間,不難讀出葉傾城對朋友做法的認同,或許是因爲她也是一位媽媽,女兒也快要到青春期了吧。

她曾在一次訪談中說,她一點不反對早戀,覺得青春期時同學之間有點朦朧的情愫,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對孩子也是一個鍛鍊。

葉傾城還表示,等女兒上初中後,會鼓勵她多跟同學交往,多帶同學回家,會告訴她這個同學又聰明又很帥,那個同學不聽話還自私。

她覺得父母以這種方式給女兒傳遞價值觀,比對女兒簡單粗暴地說“你不能談戀愛”要好得多,因爲她的父母當初也是這樣做的。

不難看出,葉傾城跟她的朋友在處理女兒早戀這個問題上,不僅“不允許”的態度是一致的,就連阻止的方法都是如出一轍。

難怪有網友評論說:她說“我的朋友”,多半就是她本人,之前她有的育兒觀還是好的,但對待孩子早戀多多少少還是暴露出老派的思維,跟不上趟。

身爲父母,我們更應該深思的是,孩子早戀真的錯了嗎?父母應該如何應對孩子的早戀呢?

【1】

孩子早戀,真的是做錯了嗎?

演員黃磊在一次採訪中說,我女兒要是15歲談戀愛,我覺得正常。早戀這個詞就不是好的,很混蛋,什麼叫早戀?

黃磊還提到,孩子有自己的人生,十四五歲的孩子談戀愛,父母要做的是做好引導,包括教育孩子保護好自己。

早戀這個詞,從字面上來理解,就是過早地戀愛,在中國父母的理念裏,就是未成年男女建立戀愛關係或者對異性感興趣、癡情,以中小學生爲主。

而且,早戀的概念帶有父母一方的否定色彩,有網友在評論中說,這個詞只在中國範圍內被廣泛使用,其他國家是沒有這個詞的。

然而葉傾城在評論裏回懟說:“世界上這麼多文字,只有中文有家長這個詞——然後呢?說明什麼?”

言辭激烈的葉傾城,顯然認爲孩子早戀是錯誤的事情,所以纔要採取方法來制止,哪怕這種方法被她稱爲“離間法”。

有心理學專家認爲,孩子進入青春期後,第二性徵逐漸發育成熟,生理和心理都開始有成人化趨勢,對異性產生好感或者發生戀愛行爲,是孩子發育的必然趨勢。

這就像一顆蘋果的生長過程一樣,從小小的青澀蘋果,長到大大的紅色蘋果,是正常的過程,任意打壓反而是違背了自然規律。

所以,當我們看到“哈哈,這招式親測有效!過來人說。” 這樣的評論時,真的是要爲孩子感到悲哀,美好的情愫居然被父母無情扼殺。

對於孩子的身心發展來說,是非常難以磨滅的傷害,不僅會扭曲孩子的婚戀觀,更會直接關係到孩子能否獲得幸福的未來。

【2】

孩子戀愛了,父母如何正確應對?

十幾歲的孩子正是學習知識的大好時光,如果把過多的注意力放在戀愛上,甚至荒廢了學業,那肯定是不可以的。

作爲11週歲男孩的媽媽,我也即將面對兒子的青春期,其實當孩子真的對異性產生好感的時候,父母應該這樣應對:

首先,開誠佈公跟孩子溝通,不要背後“使絆子”。

我很贊同這條評論:君子做事坦蕩蕩,只可直中取,不可曲中求。陽謀爲上策,陰謀爲下策。

葉傾城之所以認爲“離間法”好,是因爲覺得父母沒有強硬地拆散孩子,就沒有破壞彼此之間的關係,殊不知會帶來更嚴重的後果。

孩子要麼覺得自己眼光不行,愛上了一個很糟糕的人,以後很難再有正常的感情;要麼覺得自己配得上完美無缺的人,將來找不到所愛之人。

因此,父母發現孩子情感萌動時,找一個雙方情緒都正常的時間段,聽孩子講一講內心的真實感受,瞭解對方的具體情況。

父母告訴孩子這是正常現象,還可以聊一聊父母當年的往事,讓孩子明白,喜歡一個人是美好的事情,不需要遮掩更不需要掐斷。

其次,引導孩子制定交往規則,學會保護好自己。

爲什麼大部分激烈反對戀愛的都是女孩的父母?就是因爲普遍意義上,女孩的父母會認爲談戀愛喫虧的都是女孩。

其實無論男孩還是女孩,父母都要在孩子進入青春期之前,先把跟異性交往的規則告訴他們,學會保護好自己。

《男孩女孩的第1本身體書》、《珍愛生命》系列、《致青春期男孩》|《女兒,你要學會保護 自己》,這些書父母都可以買回來指導孩子閱讀。

爸爸跟兒子、媽媽跟女兒,在日常的生活中,多聊一聊身體發育的變化,多講一講跟異性同學交往時的注意事項。

父母一定要明確的是,在孩子沒有能力承擔責任之前,雙方一定不能發生性行爲,這個底線不能突破。

第三,教育孩子生命爲重,愛情不是人生的全部。

大家還記得成都49中的高二男生,在今年母親節那天跳樓身亡的悲劇嗎?警方在他的隨身物品中,找到一張寫給女生的字條。

這個男生跟女生之間,到底經歷什麼樣的故事,我們不得而知,但是卻給所有父母敲響了警鐘,要讓孩子明白,生命遠比愛情更重要。

青少年時期,喜歡一個人很正常,但是要以學習爲主,更不要把愛情當成人生的全部,告訴孩子等到考上大學、進入社會後,未來更爲遼闊。

父母要及時跟進孩子的思想動態,跟孩子的老師和玩得近的同學保持聯繫,如果發現孩子的狀態不對,需要採取必要的干預措施。

當然,父母不能武斷地切斷孩子跟對方的聯繫,越是過激的行爲,越是容易讓孩子孤注一擲,這一點應該是父母的共識。

【3】

戀愛很美好,父母要淡定。

一位微博用戶分享說,她女兒初中時,老師把四位家長留下來,說孩子早戀了。

另外一對孩子的家長,不停討論應該如何分開兩個孩子,而她一句話沒有說,跟她女兒戀愛的孩子的家長也沒有說話。

她在看到男孩在樓下等女兒的時候,大大方方地跟男孩打招呼,還帶着兩個孩子一起去水上樂園玩。

她還告訴女兒說,最好的愛情就是青梅竹馬。只是後來上高中後,女兒跟男孩不在一個學校了,很自然地這段戀情就結束了。

而她女兒的表現得心如止水,這也讓她覺得這樣處理纔是最完美的方式。

要爲這位開明而又睿智的媽媽點個贊,她沒有如洪水猛獸般抵制女兒的戀愛行爲,反而是引導兩個孩子懂得如何正確相處。

隨着孩子的成長,眼界逐漸開闊,他們自然會分辨,這段戀情到底還值不值得堅持下去。

談戀愛是孩子將來尋找愛人,組建幸福家庭的前提條件,是孩子應該掌握的一項技能,不然將來指望愛人從天而降嗎?

我們這一代當父母的人,已經不是我們父母那一代“老古董”了,思想開朗並且作風開明,才能真的帶着孩子越來越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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