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知道,外邊下雨了。
早上出門的時候砰的一聲把家門關上了,關上的一瞬間,想起來沒有拿傘。
家裏沒人,孩子上學,男朋友上班,老婆婆出去晨練。
我沒有拿家門鑰匙的習慣,家裏平時基本上有人,另外,我粗心大意,常常丟東西,手錶,眼鏡,首飾,鑰匙,錢包,雨傘都丟過,之所以不拿好的,也是避免丟失的風險。男朋友愛操心,大多時候我身上本來裝着傘,他也在下雨天又放我包裏一把,經常因此得到我的批評,我批評他多事,不理解我,多此一舉等。
他生氣,生氣後還是照做不誤。
噯,這上了秋,我剛把大包裏的傘放下沒幾天,今天早上下雨了,並且把我關在沒拿傘也沒有家門鑰匙的家門外。
這要是平時,我能跑到鄰居家敲門,求助,今年鄰居的外孫上小學,去閨女家招呼孩子去了。
在樓下暫停片刻,我敲開了一樓鄰居的門,求借傘。
大姐很熱情的拿上一把傘給我。
我問她我拿走這個後她有沒有用的。
她說有呢。我就放心的上班走了。
這把傘陪着我逛遊了一上午,去了很多地方,倒了幾次車,要放平時,說不定傘就丟了,因爲這個是接的,所以格外招呼的用心。
回到家心裏想,這用別人家的東西確實是操心丟了壞了,和借書一樣,書非借不能讀也。
還好,到目前爲止,沒有丟,好借好還,再借不難,秋雨微涼,鄰居不冷。
謝謝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