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質量的高低取決於“述”的質量

再高明的觀點、再重要的問題,如果"述”的水平很差,論文的質量好不到哪兒去;反之,哪怕很平常的觀點、很一般的問題,如果"述”的水平很高,論文的質量也差不到哪兒去。

01 “述”的作用與論文的寫作能力

如果不是指“明聖”而是指“明”本身,那麼古今之“述”的含義大致相同。所謂的學習,無論哪個階段,其實就是要弄明白之前不清楚的東西。如何證明學習者已經具備這種能力呢?能夠“述”出來“述”清楚,就是最好的證明。“述”的能力,其實也就是寫作能力,更是文科學位論文質量的保障所在。

寫作學位論文,第一步就是在對研究對象的剖析、比較中,申明本人的看法、見解或觀點。無論順着說還是反着說,都一定要“述”前人“述”別人並“述”自己的。這個“述”,是貫穿論文寫作始終的。

學位論文的寫作能力,無論基礎的還是高級的,其實就是“述”的能力,確切地說,是筆述能力;學位論文質量的高低,取決於“述”清楚“述”明白的程度。

研究生入學考試,爲什麼不能省略面試環節?就因爲老師們要當面檢驗考生“述”的能力。該能力既是學生水平的入門指標,也是最高指標,直接決定學位論文的寫作能否順利、質量有無保障“述”有口述和筆述之分,一般來說,口述能力強的學生,筆述能力大致不差;而筆述能力強的學生,則不敢保證口述能力一定很強。當然,兩者均不排除例外。

一篇本科畢業論文萬把字,一篇碩士論文三五萬字,一篇博士論文十幾二十幾萬字,摘要不過三五百字到兩三千字的篇幅,核心觀點的表達,也用不了多少字,其餘的篇幅,全仗“述”撐起來。如果說學位論文的題目、摘要、詳細目錄等,類似於一棟大樓的主體框架的話,論文的“述”,就類似於用磚塊、水泥、瓷磚、玻璃幕牆等等將主體框架予以填充、完成爲一幢巍峨壯觀的大樓的過程。

假如學位論文是一份說明書,那目錄就好比“論”,而說明文字就是“述”說明書裏自然少不了目錄,但更不能沒有詳細而精當的說明文字。

研究生寫作學位論文最頭疼的兩大問題:其一,能夠構想出大樓的框架來,但缺少水泥、磚頭等普普通通的材料,大樓無法完成;也就是知道“點子”,但無力展開思維,對所有的“點子”,都是剛開了頭就無以爲繼,草草了結完事。其二,磚頭水泥一大堆,根本用不完,但就是不知道往哪裏用,沒有“點子”,憋死人了。

對於後者,要強調“”的訓練,這也正是一直被強調的重點;對於前者,就要強調“”的訓練了,首先必須糾正“重論輕述”的觀念。

文科學位論文中的”述”,如果說有分類的話,中文專業的“述”可分爲兩大類:“述”理論與“述”作品。決定論文成敗的重複、抄襲、虛構批駁對象等問題,都是在“述”理論中出現的。而“述”作品,則是目前被有意無意忽略的、且比較明顯的“弱項”。

文學本於人心世情,然而人心有深淺、世情有清濁。文學之奧祕,在於對這深淺清濁蘊涵的呈現。作家創作時要追求對“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境界的把握和呈現,研究者在“述”作品時,則既要領會“此中之真意”,更要力求“辨之以直言”,還深奧意蘊爲淺白初心。否則,很難當得起“文學研究”這四個字。

文科學位論文的現狀,不僅存在對“述”的認識不到位,更存在“述”作品的“短板”。尤其是這塊“短板”常常被“融通’“跨界”等招牌有意無意地遮蔽了:研究文學的學位論文,除了文學的視角和方法,啥都有。

從學理來講,既然存在文、史、哲這三門學科,那必定有其各自的內核所在。如果在研究中迴避內核區域而求其他,時間長了,會不會導致顧外失內的局面?

02 "述”的問題導致論文失敗

正因爲“述”的地位、作用如此重要,所以,在“述”的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常常是導致文科學位論文失敗的主因。目前來看,這些問題主要包括重複,抄襲與虛構批駁對象。

1. “述”與重複

現在的學位論文,答辯之前有“查重”,答辯之後有“抽檢”,這些爲確保論文質量而出臺的剛性制度,在實施過程中,產生了巨大的外在約束力:“查重”不合格,當事人就不能參加答辯;“抽檢”不合格,不僅當事人的指導老師顏面掃地,連所在學校都臉上無光。

文科學位論文不同於一般學術論文,不能拋開已有研究發表自己的看法,必須全程無條件、絕對地以前人的研究爲基礎,也就是一直都離不開對已有研究成果的“述”。這正是外行人無法插手學位論文的學理所在。

學位論文寫作過程中對所涉對象的“述”,要想做到既不背離原意、又避免大段大段的引用,從學理角度看,難度很大。甚至有作家認爲“述”思想是不可能做到的,比如托爾斯泰:

假如我要把自己想通過小說來表達的思想全部再講述一遍,那麼我就必須將小說重寫一次。如果批評家現在理解了我的思想,並用散文表達出我想要說的一切,那麼,我祝賀他們。

託翁的觀點,顯然有點絕對化了。但學位論文一動筆就必須“述”作品或“述”理論,的的確確絕非易事。那些經“查重”“抽檢”發現不合格的論文,問題多半就出在“述”這一關。

學位論文答辯前的“查重”,全稱是“文本複製檢測。檢測內容主要包括''文字複製比’“過度引用”和“疑似剽竊”等,在檢測結果的報告單裏,複製部分的字數可精確到個位數。

中山大學中文系近年對”查重”有明確規定:文字複製比爲0%,表示無問題;文字複製比在0%-40%之間,或者重合部分超過一千字的,爲輕度重合;文字複製比在40%-50%之間,或者重合部分超過五千字的,爲中度重合;文字複製比在50%-100%之間,或者重合部分超過一萬字的,爲重度重合。對於重度重合的論文,需要導師簽署書面文件,確認重合的文字都是規範的引用,包括自引,不存在抄襲、剽竊等,否則該論文不能參加正式答辯。

文科學位論文的寫作能力與寫作水平,其實就是“述”的能力和水平。能力不足者、水平有限者在論文中的''述”,具有兩大特點:一是經常偏離對象的原意,乃至虛構批駁對象。這樣的寫作,無異於沙灘上建高樓。二是在所“述”對象面前,既“述”不出來,又繞不過去,只好大段大段引用,從而導致“文字複製比”過高。要是對引用的文字全部或部分不予註明,更勢必跌入萬劫不復的抄襲、剽竊之深淵。儘管文字複製比與抄襲是性質完全不同的兩回事,但一篇文章中引用的篇幅(複製部分)過多,對論文的獨創性是大有影響的。

“述”的能力,既是理論功底問題,更是寫作實踐問題,在寫作中兩者缺一不可,後者的分量實際上更重些。道理很簡單,學位論文的寫作自始至終都離不開“述”。常常遇到一些學生,其強項在知識儲備、理論功底,其弱項正在論文寫作:平時各個方面都很優秀,到了論文寫作這一關就卡住了。學生是否具備寫作的真本領,最終是要通過實踐來檢驗的。

2. “述”與抄襲

目前,在“查重’’抽檢”制度的約束下,抄襲、剽竊等是不大可能公開存在於學位論文中的。在“查重”方面,倒是還有些許''漏洞”:現在的文獻檢索對象,主要是公開發行的期刊,尚未包括所有出版物;如果有學位論文花費極大篇幅引用古籍出版物,是不會被判定爲重度重合的。

抄襲、剽竊,主要是指在學位論文中不加註明地使用別人的研究成果。至於不涉及''意義”問題的“述”,比如某人的生卒年月與簡歷、某理論由何人所創等等,無論張三李四都可以用相同的文字來表述,與學術不端無關。

在文科學位論文中,抄襲通常表現爲對研究對象的''改寫”並不註明出處。

研究生在理解原初文獻的時候,往往大致上能夠掌握基本意思,但尚不能達到抓住精髓、撮其大要的地步。這時,如果能夠從容涵泳,沉潛往復,也即能夠坐得住冷板凳,肯定不會出問題;如果要趕時間、早出成果,如果功利化當頭,那就難免選擇“走捷徑”:對原初文獻進行“改寫”,作爲自己對研究對象的“述”,並且全部或部分不加註明。這種“述”,就可以稱之爲抄襲(Plagiarism)。這種抄襲,如果導師粗心,僅靠論文答辯前的“查重”是很難查出來的,只有在答辯之後的“抽檢”中,才能被細心的專家發現。

上世紀90年代美國出版了一本書,名叫《研究是一門藝術》,對''抄襲”的界定和避免,說得特別清楚,對文科研究生極具參考價值:

當你對某原始資料的改寫過於接近,以至於任何人對照原文後都認爲如果不參考原來文字你就寫不出這些字句來時,就算抄襲。

這裏對於“抄襲”的界定,簡明扼要,極易辨識。更重要的在於,作者對於如何避免“抄襲”所提出的建議,不僅非常實用,而且可操作性極強:

以下是個可以避免不小心抄襲的簡單方法:只有以自己的理解重新過濾原始資料的文字後,才加以改寫。當你開始寫作時,別再去看原文,應該將注意力專注於電腦屏幕或稿紙上。

3. “述”與虛構批駁對象

除了重複與抄襲,更嚴重的問題是:在“述”的過程中,明顯背離原初文獻的本意,虛構批駁對象或立論基礎,結果就是差之毫釐謬以千里。

這裏列舉一個常見而典型的事例:柏拉圖驅逐詩歌。文史哲的學位論文,只要與西方美學、文論有關的,多半要追根溯源至古希臘,涉及柏拉圖、亞里斯多德等大師。而提到柏拉圖時,通常都不會略過他的“驅逐詩歌”理論,並一無例外地要進行批駁。甚至一些教科書在介紹柏拉圖的文藝觀點時,也都少不了這種定性的“述”。

柏拉圖真的要把詩歌從他的理想國裏驅逐出去嗎?只要回到柏拉圖的《理想國》和《文藝對話集》,認真閱讀下來,就會發現根本不是那麼回事。柏拉圖確實明白無誤地說過,在他的理想國裏,要禁止某些詩歌:

“除掉頌神的和讚美好人的詩歌以外,不準一切詩歌闖入國境。”這也是柏拉圖“驅逐詩歌”的原始出處。顯然,柏拉圖的意思被掐頭去尾或被簡化了,結果就是創造出一個虛構的批駁對象。因爲,柏拉圖的本意只是要“驅逐非理性的詩歌”。

理性是柏拉圖理想國的基礎。模仿性的詩歌,很難恰如其分地模仿人的理性狀態,相比而言,人的感情模仿起來就容易多了。比如,演員扮演高貴者,其難度要遠遠大於扮演小混混,也即人的慾望遠比理性更容易模仿。正因爲如此,柏拉圖的理想國要“禁止一切摹仿性的詩進來”,以令公民免於''和心靈的低賤部分打交道”,因爲那樣會“培養髮育人性中低劣的部分”。顯然,柏拉圖的理想國裏是允許詩歌存在的,沒有才奇怪呢,他只是想''驅逐非理性的詩歌”而已。那些以柏拉圖“驅逐詩歌”爲批駁對象或立論基礎的學位論文,由於“述”偏了研究對象,其價值何在,也就無須多言了。

在學位論文的寫作中,違背、偏離原意的“述”或''轉述”,是虛構批駁對象的主要根源。要是以此爲出發點,則論文的起步處就是錯的。這樣的論文,如不改弦易轍,下再大的功夫,也寫不好的,所謂南轅北轍是也。

能否準確“述”出原初文獻的精髓,還牽扯到一個極易令人感到困惑的理論問題:現代闡釋學認爲,回到作者的原意是不可能全部完成的任務。對此,要注意三個層面的把握。首先“驅逐非理性詩歌”是柏拉圖的原意,這是不必懷疑的;其次,亞里斯多德的“詩比歷史更高”,與''驅逐非理性詩歌”共同構成了古希臘時期的“詩與哲學”之爭的核心內容,即理性與情感誰更高?誰更接近真理?再次“詩與哲學”之爭延伸到現代,就是指藝術中到底有無理性?能否展現真理?從謝林的浪漫主義開始,中經叔本華、尼采、薩特、海德格爾等人,直至後現代主義,其實都是在論說情感中的真理、藝術中的理性。把握住了這三個層面,對原初文獻的本意及其引申義的“述”,基本上都不會“脫軌”的。

古希臘“軸心期”的意義及魅力,正在於那個時代大師們提出的問題事關人類文明進程的核心要義,因此具有長久的生命力:“此時代中創造出了基本範疇,我們至今在其中思考”。經典的意義同樣如此。

本文來源:山西師範大學學報;作者:王坤,中山大學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導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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