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是我的!那個註冊了太陽的西班牙女人,勝利了

安吉拉斯·杜蘭,西班牙人,出生於1961年,長大後學的是法律專業,原本默默無聞。

讓她出名的,是一件天大的事。

她49歲的時候,忽然去申請了太陽私有權,把太陽變成她的了。

這並非天方夜譚,安吉拉斯·杜蘭是有依據的。

聯合國《外層空間條約》,只規定了任何國家無權擁有任何恆星或行星,卻沒限制個體。

那麼這就是一個漏洞,你無權不讓我註冊,我搶先註冊了,它就是我的。

太陽月亮不屬於任何人,這本來也是常識,聯合國當初是隻防着國家間使用強權制造糾紛了,大概完全沒想到個人會有這種奇想。

再說,個人註冊了又能怎樣?你有能力獲利嗎?你如果非要乾點什麼,那隻能成爲一個笑話。

但是這位杜蘭女士卻不這樣想,她帶着那本《外層空間條約》,在公證機構看怪獸般的目光下,一註冊完了,就向媒體公佈了此事。

杜蘭其實不是第一個把無主之物,約定俗成的共有之物變成私有的,之前也有個美國人註冊了月亮,據說還不知道遇到什麼鬼,通過什麼鬼操作,把專利賣了1700萬美元。

可能就是有錢,就像有人出重金買杜尚先生那種,一般人看了都要犯暴躁的達達主義作品,諸如《現成的自行車輪》之類。也可能就是有某種收藏癖好,投資奇想。

總而言之,這世上只有你想不到的,沒人家做不到的。

但是那些人都是悄悄地幹活,並沒敢,也沒瘋到真拿來使用(所以這就沒人拿着當回事啊),只有杜蘭真搞,她是必須把事情搞大。

她向媒體宣佈之後,緊接着,就有各種要求滾滾而來,她是真要向全世界收費的!

太陽是我的,凡太陽光照到的地方,就是在使用我的財產。

我現在要開發我家太陽了,以前就算了,從現在起,你們每一個沐浴陽光的人,都要給我一美元的專利費。

太陽上的地皮,我也準備劃分一下出售,先到先得,價高優先,機會屬於膽大妄爲的人。

但是杜蘭還是個很愛國,很有地球觀念,慈善心腸的人,所以她還說,她會將大部分上交國家,用於公益。

比如20%,給西班牙的老人做退休年金,10%,作爲科學研究費用,10%,用來終結全球上的饑荒等等,而她自己,只留10%好了。

太陽是我的哎,白字黑字,法律承認,這要求真不過分,只不過,這事還真不是那個法律說了算。於是乎,杜蘭在大家眼中,就真的成了天大的笑話。

你說是你的就是你的啊?你叫它它答應嗎?我還說宇宙是我的呢!大家要都這樣搞,那還不亂套了?

行啊,下雨天我也要使用太陽,你家太陽要是不幹活,你得賠我一個億。

你腦子瓦特了吧?我不用了行不行?我也有不用的權力吧?你家太陽非要照我,那就是侵權!給我錢!

哈哈,這是我瞎想的,但是那時候,真的有人要拿這樣的控告來治她:

地球變暖造成的重大災害,你家太陽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你先把這塊賠了。小狗咬了人,主人都得賠錢呢,你是光顧着撒歡了。

可是杜蘭女士對此毫不理會,她只管幹她自己的事,而且是先拿個大的開刀。

她寫信給聯合國,說這事你們得管,漂亮國未經我的許可,就私自設置並大規模使用太陽能,就是在盜取我的資源。如此漂亮的一個國,公然盜竊,還有沒有公理?你們得趕緊讓他們停了,賠錢!

杜蘭的控告,人家美國當然呵呵了,理都沒理,可是聯合國卻開始有點頭大。

空間條約咱制定的啊,人家就是憑這個成爲太陽主人的啊,你要是不承認,那就是說自己制定的東西沒用,可你要是承認,這事就太滑稽了。而且,咱承認有用嗎?

所以杜蘭搞來搞去,實際是把那個《外層空間條約》搞成了笑話。你不承認,就是違背法律精神,你承認,你就得跟我一起瘋,幫我去弄漂亮國。

也所以,那些譏笑杜蘭奇葩、狂妄、可笑的人,你想什麼呢?人家可是搞法律的,哪方面的腦子都不比你差,人家去控告美國,肯定不是“一怒之下”。她冷靜着呢。

因此聯合國接下來就不大好意思了,只好跟杜蘭談判。

姐,咱們不鬧了好嗎?商量一下,私了,給你50萬,你把所有權撤掉。

50萬美元啊,憑空得的,杜蘭又沒有控制地球的野心,真傻到想讓美國的太陽能停擺,地球人都來交錢,所以她當然要見好就收了。什麼不得不之類,那只是你以爲。

哈哈,那麼大一個太陽,人家50萬就不要了,夠慷慨吧?但是這還有後續呢。

杜蘭的大名造出來,全世界都知道這個女人很大膽,很敢想,能爲人所不爲,並洞察力過人,善於發現法律漏洞了,所以這之後,就有許多大公司紛紛找上門來,請她做公司的法律顧問。

杜蘭的人生就因此改變。

文 | 九鴉

圖 | 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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