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抖音上待的時間有點長。
我並不是去看那些有趣的和無趣的、有用的和無用的短視頻,而是專門去看一些講抖音實操的賬號。
個人覺得,目前抖音的玩法,太瘋狂!
瘋狂到什麼程度?
瘋狂到——以錢論“英雄”!誰給抖音的錢多,誰的流量就大。
商業社會,花錢買流量,無可厚非。
只是,並不是所有的消費者都知道,很多“炙手可熱”的商家,其實是用錢砸出來的。
這些商家的運營成本,最終會轉嫁給誰?
羊毛出在羊身上!
長此以往,結果很可能就是:連羊,都得花錢去找“替罪羊”。
當然,這種結果也有可能出現不了。
因爲,指不定哪天,一個取代抖音的產品突然就會問世。
正所謂,互聯網時代,沒有常勝將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