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練在陽臺前,看着窗外熟悉的路,我應該有三年不曾在這個時間段經過了吧!
朦朧裏的花草,天空,還有那個模糊又熟悉的身影經過。
相遇是偶然的,沒有刻意的去結交,雖然都是很多年的緣。你以警察的敏銳來思考我這個平凡的甚至愚鈍的市民。真希望我是個賊至少還有對抗的資本。你與我的思維是警察抓小偷,貓捉老鼠。而我就是風起隨意的不設防。
待所有的熱心被耗沒了,我也後知後覺的學會遠離,那條你必經的路便是我再不曾涉足的路。
讓一個人消失在你的生活裏,最好的方式就是不再相見。
思己及人,同樣道理。一個人再也不曾出現在你的生命裏,心裏便再也不會有你。放手,學會遺忘,開始新的生活,纔是最好的方式。
有人是擦肩而過,有人是驚鴻一瞥,有人是最熟悉的陌生人,不強求,不奢求,除了你自己別人都是過客,不過是有長有短罷了。